早報記者 毛明江 責任編輯 祝建華 2006-1-23 23:54:46
民生銀行(600016)昨日發布公告,稱該行董事會已經通過決議,發行混合資本債券,發行總額不超過人民幣43億元。此前,興業銀行在國內銀行中率先發行了40億元額度的混合資本債券,民生銀行成為第二家使用這一新工具的國內銀行。
公告稱,擬發行的發行混合資本債券發行總額不超過人民幣43億元。債券期限為設定一次贖回權的15年期債券。本期債券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兩種形式,由發行人和認購人協議確定,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按債券面值平價發行。
2005年12月底,銀監會下發了《關于商業銀行發行混合資本債券補充附屬資本有關問題的通知》,鼓勵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發行混合資本債券,并按照規定計入附屬資本。興業銀行40億元額度的混合資本債券發行后,銀行附屬資本擴容一倍。
“這個政策各家股份制銀行都會熱烈歡迎。”民生銀行首席經濟學家王靖此前曾表示,資本充足監管對股份制銀行造成了重大影響,“發行股票比較困難,而且程序復雜,而次級債發行也已經達到限額,中小銀行擴張和發展受到極大約束,混合資本債券好比及時雨。”
據了解,混合資本工具是比普通股票、債券更復雜的金融工具,銀監會將新工具命名為混合資本債券,并選擇以銀行間市場發行的債券作為主要形式。與次級債相比,混合資本債券具有較高的資本屬性,當銀行倒閉或清算時,其清償順序列于次級債之后,先于股權資本。此外,混合資本債券在期限、利息遞延、吸收損失等方面具有許多特征,如債券期限要求在15年以上,且10年內不得贖回,10年后銀行有一次贖回權,但需得到監管部門的批準。
按照銀監會混合資本債券發行規模公式———核心資本減去現有次級債等附屬資本,除興業和民生外,華夏銀行也可發行50億元左右的混合資本債券;浦發銀行可以發行60億元左右混合資本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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