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關閉17家城信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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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21日 16:05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吳雨珊 北京報道 2005年,在國有商業銀行紛紛引入戰略投資者、海外上市的熱潮中,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也歷經了一場疾風驟雨般的重組、整頓和退出風暴。
12月20日,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稱,2005年,銀監會共撤銷了17家城信社,其中黑龍江7家、山西4家、新疆3家,江西、云南和吉林各1家。鑒于保密原則,該人士沒有透露被撤銷的城信社名稱,但他表示,這些城信社被關閉的原因都大同小異,即經營管理不善、違規違法經營造成資不抵債,如果不撤銷會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損害社會公眾利益。 另一知情人士表示,監管部門給予城信社整頓之后的出路多是更名改制為農信社,納入當地農信社管理,或保留其法人資格,或降格為農信社分支機構,并享受農信社試點的各項扶持政策(保值補貼政策除外)。 除此以外,銀監會撤銷的金融機構還包括青海省格爾木市的8家農信社和南京市國際信托投資公司,伊斯蘭國際信托、金新信托、慶泰信托、新世紀金融租賃、新疆金融租賃等5家高風險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則被勒令停業整頓。 這些動作兌現了銀監會年初的承諾。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曾表示,2005年一些不合格金融機構將會退出市場,其中包括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與農信社。 其實自1998年冬季整頓之風起,當時的監管部門人民銀行就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開始化解和處置城信社風險,以防范地方金融風險蔓延!澳菚r候,全國大多數城信社已經‘爛’了,不整頓不行!币晃贿^去的城信社人士說。 但始終困擾監管部門的難題是,由于金融機構的“準入、退出”尚未市場化、法制化,大量處于停業整頓和撤銷清算階段的城信社遲遲不能退出市場,一些整頓后的城信社仍然存在較大的風險,這個群體身上的“毒瘤”始終沒有完全剜除。 劉明康表態之后,大動作相繼而至。今年7月13日,銀監會發布了《城市信用社監管與發展規劃》。按照目標,銀監會爭取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完成對城信社的整頓,消除城信社的風險隱患。 11月17日,銀監會又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城市信用社整頓工作的意見》,表明將會同人民銀行、財政部及各省市政府共同推進城信社的整頓,整頓任務較重的地方政府將指定專門機構,制定風險處置應急預案,以維護支付秩序、清收變現資產、妥善安置職工、打擊金融犯罪。 城信社的整頓、退出在新的方案中覓得了一條解決路徑:對于被撤銷和停業整頓的城信社,由地方人民政府使用中央專項借款墊付自然人合法債務后取得的債權,與人民銀行再貸款和其他機構債權列在同一順序,按比例受償。對于整頓后仍存在風險的城信社,地方人民政府和銀監會、人民銀行則各負其責,共同制定處置方案,通過救助、收購、重組、依法實施市場退出等方式化解風險。此外,還鼓勵外資和優質的民營企業入股整頓后的城信社,并按照股份制原則進行改造。 然而,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的缺失依然沒有堵上!白畲蟮膯栴}就是我們還沒有一個完善的市場退出機制。”上述負責人說,“今后我們會積極推動相關的立法,規范金融機構在接管、重組或關閉、更名或破產等退出市場過程中的資產清算、債務清償和股權重組以及程序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