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1月14日訊 記者付平報道 日前,央行公布了2005年第三季度貨幣政策大事記。
6月28日,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下發《關于開展建立“獎補資金”推進小額貸款到戶試點工作的通知》(國開辦發[2005]60號),開展建立“獎補資金”推進小額貸款到戶的試點,繼續探索扶貧貸款到
戶的有效機制,進一步擴大扶貧貸款到戶的規模。
7月14日,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匯報2005年上半年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7月21日,經國務院批準,發布《關于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公告》(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5]第16號)。一是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二是中國人民銀行于每個工作日閉市后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三是2005年7月21日19:00,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00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四是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一定幅度內浮動。
7月22日,經國務院批準,上調境內商業銀行美元、港幣小額外幣存款利率上限。其中,一年期美元、港幣存款利率上限均提高0.5個百分點,調整后利率上限分別為1.625%和1.5%。
7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對人民幣匯率改革有關問題發表聲明。一是人民幣匯率初始調整水平升值2%,是指在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初始時刻就作一調整,調整水平為2%。并不是指人民幣匯率第一步調整2%,事后還會有進一步的調整。二是人民幣匯率水平升值2%是根據匯率合理均衡水平測算出來的。這一調整幅度主要是從我國貿易順差程度和結構調整的需要來確定的,同時也考慮了國內企業的承受能力和結構調整的適應能力。這個幅度基本上趨近于實現商品和服務項目大體平衡。三是漸進性是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一個重要原則。漸進性是指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漸進性,而不是指人民幣匯率水平調整的漸進性。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重在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改革,而非人民幣匯率水平在數量上的增減。
7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將于每個工作日閉市后在中國人民銀行網站發布《人民幣匯率交易收盤價公告》,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
8月2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實施《關于放寬境內機構保留經常項目外匯收入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5]58號),根據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收支實際情況,將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保留現匯的比例,由原來的30%和50%調高至50%和80%。
8月3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實施《關于調整境內居民個人經常項目下因私購匯限額及簡化相關手續的通知》(匯發[2005]60號),進一步調整居民個人經常項目購匯政策,提高了境內居民個人經常項目下因私購匯指導性限額,簡化相關購匯手續。對于持因私護照的境內居民個人出境旅游、探親、考察等有實際出境行為的購匯指導性限額,由原來的等值3000美元和5000美元提高至5000美元和8000美元。
8月4日,發布2005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8月4日,下發《關于上海市志愿服務西部地區的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學生延期還貸問題的批復》(銀辦函[2005]349號),同意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的請示,對上海市應屆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地區貧困鄉鎮從事志愿服務工作中有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可以根據實際服務西部年限,相應延長其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期限1至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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