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熊焱) 如果銀行經營不善倒閉,百姓的存款誰來賠付?央行行長助理劉士余昨天在央行《中國金融穩定報告》發布會上透露,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初稿已定,將提交國務院法制辦。根據這份初稿,存款保險制度對存款人賠付大的框架將是“有限賠付”。
存款風險國家不再大包大攬
以往,一些存款類的機構被關閉或清算后,國家是采取財政出資和直接用央行再貸款方式進行處置的。建立顯性存款保險制度,以存款類金融機構所繳納的保費來救助問題機構,將緩解政府的壓力。這同時也意味著國家隱性補償將取消,代之以市場化的補償機制。
劉士余說,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后,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都要交保費,保費的多少根據其風險程度的高低設置。此前,央行有關人士也明確表示,存款保險制度將是強制性的。
100%賠付擬設5至10年過渡期
存款保險制度對存款人賠付大的框架將是“有限賠付”。央行人士表示,對于居民個人存款100%的賠付可能會設定一個過渡期。“這個過渡期可能是5年或者10年,但時間不會太長”。過渡期后,對于存款人的存款將從全額擔保變為限額擔保。
最高賠付限額要按國情細考量
至于存款保險最高賠付限額的問題,則被劉士余稱為“政策性和理論性很強的問題”。他表示,如果限額太高,就會有道德風險,而太低,則對公眾不利。
劉士余說,2005年4月,央行對中國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結構進行了抽樣調查,存款在10萬元以下的賬戶占全部存款賬戶的98.3%。因此,有專家建議將最高賠付限額定為10萬元。但央行認為,這將按照我國國情細細考量。
證券投資償付最高10萬
目前在證券投資和保險方面,我國已經建立了投資者保護基金。這兩類對投資人的償付辦法可能對存款保險制度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去年10月公布的《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收購意見》對一些債權規定了10萬元的“門檻”:如果本金是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全額收購,超過部分9折收購。
《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規定,非壽險保單救濟絕對數限額是5萬元,損失5萬元(含5萬元)以內是100%救濟,超過5萬元的部分,對個人是90%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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