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要求銀行營銷不得誤導客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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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12日 10:45 人民網-人民日報 | ||||||||
本報北京5月11日訊 記者田俊榮報道:中國銀監會近日發布了《商業銀行外部營銷業務指導意見》,填補了我國對商業銀行外部營銷業務的監管空白。 據介紹,外部營銷是指銀行在經監管部門批準的固定營業場所以外,由銀行外部營銷人員向消費者推介個人銀行業務或零售銀行業務的各類產品和服務的活動,包括:設立臨時性攤位或路演地點、租用相對固定場所進行銀行產品和服務介紹,外部營銷人員上門造訪
《指導意見》規定,外部營銷人員不得向客戶進行誤導性及欺騙性的宣傳解釋,不得虛假預測或夸大陳述產品的風險和收益。對由于外部營銷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造成客戶損失的,銀行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指導意見》規定,外部營銷的宣傳推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應由消費者承擔的費用、傭金的詳情必須公開、透明。對于價格浮動或收益浮動產品的推介,銀行必須在相關材料中以易于理解的方式明示。 《人民日報》 (2005年05月12日 第六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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