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便利店與超市合作開始贏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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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4日 02:02 中華工商時報 | ||||||||
(衛容之) “銀行便利店每年為銀行增加上百萬中間收入,而各家便利店公司實際獲得代收手續費總額已達1000萬。”光大銀行上海分行行長劉正民告訴筆者。 在此前,“贏利”一直是銀行便利店最忌諱的話題。至少在設立一年后,區區幾十
事實上,在代收費上分一杯羹給便利店,不僅極大便利了居民,銀行自己也卸了一塊包袱。不僅如此,銀行還多了一個服務和品牌的窗口。銀行看上了便利店網點的布局以及與居民貼近的特點,將這些門店看作“社區金融服務”的絕佳載體。 從理論上講,便利店也有好處:不僅可以分得1‰-2‰的手續費(公用事業單位給銀行的手續費是3‰,而銀行通常會分給便利店一半左右),銷售業績還可能受益于客流量的增加。 業內人士告訴筆者,在國外通行的銀行便利店模式,進入內地3年后實現贏利突破,是初期品牌創建后的步入正軌的表現。中小股份制商業銀行借助便利店延伸網點服務的同時,也給其帶來較豐富的業務收入,中資銀行有必要擴大類似中間業務收入。 同時,在手續費設定、聯合營銷等方面有更完善的管理,要進一步與國際接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