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發布《銀行業協會工作指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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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03日 02:52 第一財經日報 | ||||||||
銀監會2日頒布了《銀行業協會工作指引》,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說,《指引》的頒布,旨在加強銀行業協會建設,充分發揮其作為自律組織的自我管理與服務、自我約束與協調的職能作用,完善外部監管、內部控制、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銀行業監管體系。 《《指引》指出,中國銀行業協會是全國性銀行業自律組織,凡經銀監會批準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及在華外資金融機構均可自愿加入協會。
《指引》要求,銀行業協會要以促進會員單位實現共同利益為宗旨,適應銀行業改革和發展的需要,認真履行自律、維權、協調、服務職能。對于違反銀行業協會章程、自律公約、管理制度等致使行業利益受損的會員,可按有關規定實施自律性處罰,并及時告知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涉嫌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從業人員違法違規的投訴件和發現的業內涉嫌違法違規的行為,要及時報告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并做好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轉投訴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指引》規定,地市及其以下原則上不再設立銀行業自律組織。《指引》還對銀行業協會的人員組成、機構設置和任職條件等作出了明確規定。(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