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林純潔 發自上海
臺灣“金管會”正在考慮允許臺灣的銀行及金融控股公司對祖國大陸的商業銀行進行戰略投資。
臺灣《經濟日報》報道,臺灣“金管會”最近擬定了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修正
案,希望借此臺灣的銀行可以通過參股方式,投資祖國大陸的商業銀行,并將銀行業從禁止投資類項目改列為準許投資類。目前,臺灣只有保險公司可以參股方式投資大陸的保險公司,而目前也僅為國泰人壽一家。
符合條件的金融控股公司有6家,分別是國泰金融控股公司、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富邦金融控股公司、中信信托金融控股公司(臺灣)、臺新金融控股公司與建華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條件的銀行則有11家,分別是臺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銀行、中國信托商業銀行、中國商銀、臺北銀行、交通銀行(臺灣)、臺新銀行、建華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與臺北國際商業銀行。
相關部門對于開放的規劃方向的方案已經完成,第一階段先開放銀行及金融控股公司以直接或透過海外子銀行參股投資大陸的商業銀行。對于投資金額,采取“總量管制”,標準為:一、投資金額不得超過投資時銀行實收資本額扣除累計虧損的40%;二、單一或多家金融業者參股大陸銀行比率不得超過20%和25%;三、自有資本總額扣除投資金額后的資本充足率不低于8%,金融控股公司資本總額扣除投資金額后的集團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0%。
目前祖國大陸允許海外銀行以參股方式投資大陸商業銀行的最高參股上限為20%,而且對于同一家商業銀行,多個海外股東的持股額上限為25%。
雖然臺灣的銀行現在已經可以到祖國大陸設立辦事處,但相對于歐美銀行,臺灣地區的銀行已經遠遠落后了。
這次研究開放臺灣的銀行及金融控股公司參股投資大陸商業銀行,是希望透過扮演戰略投資者的角色,繞開兩岸金融監管暫時無法解決的困境,協助臺灣銀行業者進軍大陸市場,擴大業務發展空間,掌握臺商客源,也可直接協助大陸臺商解決融資問題。
臺灣“金管會”評估認為,開放臺灣銀行參股大陸商業銀行有“三利”:分別是不涉及兩岸金融監管合作問題、可利用大陸金融機構拓展大陸市場、有助掌握大陸臺商客戶并解決臺商融資問題。
目前臺灣的銀行已經開始以自己的方式來滿足臺商對于銀行業務的需求。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總部設在上海的華一銀行。
根據華一銀行網站上的資料,該行于1997年1月獲批成立,其服務的主體為投資祖國大陸的臺資企業。合資雙方為注冊于中國香港的蓮花國際有限公司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其中蓮花國際有限公司占90%的股份。蓮花國際有限公司主要股東包括在大陸擁有長期、大規模投資事業的臺灣實業家,以及熟悉國際金融運作的資深銀行家。根據華一銀行的數據,蓮花國際有限公司的股東在祖國大陸的投資總額已超過10億美元,年出口總額逾20億美元。
同時,臺灣建華銀行也已經與華一銀行結成了合作伙伴,從而可以為兩岸企業提供同步服務。
根據臺灣“經濟部投審會”最新的統計顯示,2004年臺商對大陸投資20萬美元以上的大額投資的總合同金額為69.4億美元,金額比去年同期增長51.05%,今年預計將突破100億美元。此外,投資金額在20萬美元以下的小額投資,金額為4.8億美元。
由于WTO的承諾,大陸在2004年年底已經開放了貿易權及服務業,這大大促進了臺商投資大陸的熱情,而由于大陸尤其是珠三角地區工資水平的提高,未來臺商的投資重心很可能將從以制造業為主轉向以服務業和投資大陸內需市場為主。這也將大大提高臺商對銀行業務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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