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通報中天行案 追回資產不足會員本金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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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2日 09:23 中國經濟周刊 | |||||||||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曹昌/長沙報道 2005年10月,本刊刊出《長沙中天行涉嫌金融犯罪被查》(詳見本刊2005年第42期)一文,引起社會各界關注。 經過長沙市警方半年多的偵查,長沙市政府最近對該案件進行了通報。據市政府新聞
這意味著,長沙中天行的受騙會員可能收回的本金將不足1/4。部分會員在獲悉此消息后,情緒激動,對如何挽回自己的損失尚存疑問。《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采訪了相關各方,他們對相關問題做了解釋。 北京中天行與該案有無直接關系 2003年12月,經犯罪嫌疑人劉群的穿針引線,犯罪嫌疑人趙柏松交付10萬元保證金,與北京中天行(指北京中天行房車俱樂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授權經營合同》,取得了在長沙、株洲、湘潭地區使用“中天行”品牌經營的特許經營權。 2004年1月,此2人與其他兩名犯罪嫌疑人高大慶、蔡興積虛報注冊資本,成立了長沙市中天行。長沙市經偵支隊副隊長鄧大平向《中國經濟周刊》透露,“高大慶此人對鉆市場經濟的‘空子’有較多研究。長沙中天行自身并無資金,其開業及宣傳用的4臺房車都是向北京中天行賒購的! 根據經營目標,長沙中天行在承諾高額回報的同時,還以高科技和朝陽產業等名頭,謊稱自身為北京中天行子公司并舉辦各類活動,引誘拉攏社會公眾入會。 案發后,相當多的會員認為:長沙中天行是北京中天行的加盟經營店,彼此聯系亦十分頻繁,北京中天行是長沙母公司,應對此次行為負責。 但鄧大平副隊長介紹說:“據調查,長沙中天行一直未按約向北京中天行交付加盟金,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長沙中天行也歪曲了作為加盟店的游戲規則。不過,北京中天行對此也沒有采取強硬措施。” 北京中天行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以“對此事不知情”“負責人不在”為由,婉絕了《中國經濟周刊》的采訪。 從調查到查封長達9個月 長沙中天行成立于2004年底,當時長沙市經偵支隊就開始了對其是否涉嫌非法集資展開調查,而公司被查封的時間是2005年9月13日。因此部分會為認為,期間共有9個多月的時間,“遲到的審判對我們的造成損失來說就是不公! 鄧大平介紹說,查封長沙中天行是一件很復雜的事。2004年底,長沙市公安局就開始關注長沙中天行向社會“融資”的事,但“非法融資主要看其是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如果抓不到證據,反而把企業的經營秩序和環境擾亂了! 2004年底—2005年中,長沙市經偵支隊進行了多次調查,收集的材料僅是“有合同關系的會員1000人次左右,募集資金約4000萬元”。長沙市經偵支隊也多次深入長沙中天行,希望從公司財務上尋找珠絲馬跡,但長沙中天行以各種理由搪塞。2005年8月前后,相繼有部分會員向司法機關反映情況,經司法部門一起慎重考慮,同時上報省、市領導并經批準后,決定“先踩住再說”。 目前,長沙中天行的追款工作仍在進行!瓣P鍵是此3人就非法占有的3300多萬元資金去向問題拒不交代。他們不可能把資金全部揮霍掉了!编嚧笃秸f。 當地官員: 市場化投資風險國家不能代償 很多會員對《中國經濟周刊》說,除政府相關部門授予長沙中天行相關榮譽外,長沙中天行還請了省、市領導來參加一些活動,這無疑給他們披了“遵紀、守法、重信用”的合法外衣。他們認為政府應承擔部分代償責任。 長沙市工商局副局長圣洪興認為,長沙市相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分別授予了長沙中天行相應榮譽,但這只是對該公司某些方面的肯定,比如授予“守合同重信用”單位,是消費者對該企業的履約情況而言,但不是對該公司所有行為的肯定,更不是對該公司非法集資行為的肯定。 圣洪興同時認為,參加長沙中天行集資的人是為了獲取高額回報,給予該公司一些榮譽與會員追求趨利性的行為無法律意義上的因果關系。“在市場經濟的運行中,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的投資,都是自愿的民事主體行為,投資風險應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根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國務院第247號令)第十八條規定:“因參與非法金融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焙鲜〉胤浇鹑谧C券辦的官員明確地告訴《中國經濟周刊》,“非法集資本身是違法行為,參與者由此造成的損失國家不能代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