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婕 張亞軍 陳新
本報訊 北京住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被法院判決償還拖欠7家單位的欠款上千萬元。近日,朝陽法院發現該單位涉嫌與銀行串通轉移執行款,在對他們進行訓誡后,順利地將絕大部分執行款追回。
據悉,北京金拓建業貿易有限公司等7家單位因北京住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拖欠巨款向朝陽法院分別起訴,判決生效后,住總集團遲遲不還錢。7家單位只得分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金共計1200萬元。經朝陽法院傳喚,住總集團表示由于企業經營不善和受三角債拖累等原因,無力償還欠款。
6月15日,申請人之一金拓公司向法院提供了執行線索。執行人員根據線索查詢到在招商銀行展覽路支行的住三分部(住總集團的下屬企業)賬戶內有存款964萬余元。于是法院隨即向銀行發出了協助扣劃通知書。但該行稱住三分部通過電子銀行轉出950萬元。經查,銀行對賬單顯示該筆存款轉入了住總集團的關聯單位北京市環宇物業管理中心的賬戶上,且該賬戶在同一銀行內。
執行人員立即向銀行方面指出,其向被執行人通風報信、串通轉移存款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應立即將轉出的存款和未轉出的存款凍結,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經法院訓誡,銀行和住總集團住三分部將轉移的950萬元存款劃入法院的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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