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行悄悄預收信用卡年費 律師稱其合法不合理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4日 11:50 南方都市報 | |||||||||
廣東建行、農行、工行表示是執行總行規定,律師稱此舉合法不合理 本報訊 (記者鄒琳)昨天,有消息指“三大行悄悄預收信用卡年費”,廣東建行、農行、工行對此均表示,早在信用卡業務開辦時起就開始收取年費,一次性預交兩年年費。有關法律專家表示,銀行對信用卡收年費合法合理,但一次性預收兩年的年費則合法不合理。
銀行:業務開辦時就收年費 記者昨天獲悉,自四大行開辦信用卡業務來,一直收取年費,資費標準相近——因卡的種類不同,從20元/年到100元/年不等。信用卡有效期(一般為兩年)滿,銀行系統會自動為客戶續卡,并扣除年費。 不同的是,目前各行對年費收取的時間規定不一。除中行是逐年收取外,建行、農行、工行都是按信用卡的有效期預先收取。 持有這些銀行信用卡的市民,在開卡或換卡時,均需一次性預交兩年的年費。實際操作中,出于業務營銷考慮,對部分客戶免收了兩年的年費。 另據了解,若市民預交年費后,提前退卡,不可退還相應期限的年費。 市民:年費為何不逐年收? 對有市民提出“信用卡年費應該逐年收取,銀行做法有霸王條款嫌疑”的疑問,三家銀行客戶服務中心人員都表示,資費標準和收費方式是總行制定的,有信用卡章程和規定可循,廣東省分行只是執行。 工行有關人士表示,總行有關信用卡的資費標準以及收費方式,是經過人行和銀監會批準的。若有不妥,這些監管機構一定會予以糾正。 而農行有關人士認為,銀行一直很重視消費者的意見,在同消費者簽訂相關合同時,都會提醒對方看清條款。事實上,日常交易中,消費者完全可以用現金、支票結賬,并不一定要刷信用卡。 律師:預收兩年年費合法不合理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后、資深律師梁文永認為,銀行收取信用卡年費合法合理。具體來說,消費者和銀行有相關合同約定,而且銀行的資費標準和收費方式也通過了監管部門批準,因而合法。銀行為消費者提供了金融服務,理應得到相應報酬,因而合理。梁文永說,事實上,考察現代社會金融業,人們會發現真正發達的金融業,是來源于年費這樣的中介業務,而不是傳統觀念中的存貸款業務。 不過,對于銀行一次性收取兩年年費的行為,梁文永認為,合法但不合理。合法皆因雙方合同有約定,不合理則表現為消費者選擇權遭到漠視。相對三大行來說,中行逐年收取年費的做法,更為合理,雙方受益都大。一方面,根據市場情況以及國家金融政策的變化,銀行可靈活調整資費標準。另一方面,消費者也有“貨比三家”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