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注:稿件為2009年銀行卡安全有獎征文活動投稿,征文活動由金融時報主辦,廣電運通協辦,新浪財經提供獨家網絡支持。)
止戈
在層出不窮的銀行卡犯罪手段當中,通過特約商戶和收單機構進行銀行卡套現、欺詐等是銀行卡違法犯罪的重要途徑之一。根據中國銀聯統計數字,今年上半年,因偽冒申請信用卡造成刷卡銀行的損失占全部欺詐損失的80.68%。其中,非法信用卡的中介通過為他人偽造虛假私信證明材料,申辦信用卡或者虛構、交易、幫助持卡人刷卡套取信用卡內資金,已經嚴重危害了銀行卡、信用卡業務的發展。
不僅如此,也有一些人認為“取現后資金可以免費用四五十天,當然比銀行劃算,而且沒有風險”,觀念上出現異化與扭曲,為特約商戶的行為失范提供了溫床。而一些特約商戶則為“反正銀行也很難發現,萬一發現了,那么頂多換一家銀行的POS機,銀行也就沒轍”。這導致了當前社會中在“特約商”環節出現非法套現現象的更加猖獗。但無論如何,特約商家或是別有用心的操作,或是毫不知情的行為失范,都已經威脅到人們的用卡安全,成了影響我國金融秩序的導火索。我們應立即行動,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制止。
對此,應該完善有關法律體系,加強監管、打擊力度。要建立健全針對特約商戶有關行為規范的法律框架,研究出臺打擊信用卡套現的法律制度。要繼續規范發卡行為、加強交易監測和使用管理、強化對受理市場的風險管控,嚴厲打擊銀行卡犯罪。比如對特約商戶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控制度,對于新簽約商戶、出售易變現金商品(如珠寶、電腦等)商戶,以及發生過可疑交易、涉嫌欺詐交易或涉嫌協助持卡人套現等有不良記錄的高風險商戶,要提高現場檢查頻率。對于因管理不善,導致所拓展商戶和所布放POS機多次發生故意受理偽卡、套現、欺詐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收單機構,要予以通報并限期整改。
銀行應該進一步加強銀行卡交易監測和使用管理,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要落實特約商戶實名制,嚴把特約商戶準入關,完善收單協議和商戶檔案管理,建立完備的商戶檔案資料,簽署收單協議內容要完備,包括收單服務的終止條件、受理機具的使用要求、賬戶與交易數據保密條款、交易憑證的管理、各類風險損失情況下經濟責任的承擔等內容。這樣,可以有效控制非法黑中介的滋生,著力打擊非法套現等犯罪行徑。
銀行卡特約商戶應嚴格自律,規范經營。一則要自覺加強對消費環節的監督和管理,嚴拒、遏制盜刷信用卡,建立健全惡意盜刷預警機制,一旦發現可疑現象,立即報警;二則要規范企業自身經營,不參與黑中介等非法套現等銀行卡違規犯罪行為,嚴格自律,誠信自愛;三則要提高對銀行卡交易的風險防范意識,強化對收銀員的業務培訓(比如對持卡人簽名字跡的專業識別技能),嚴格規范POS終端消費的確認手續,這樣才能有效阻止信用卡盜刷、消費套現的銀行卡違規犯罪行為,也能有效降低銀行卡消費交易帶來的風險。
打擊銀行卡犯罪需要“多方聯動,多管齊下”已經成為共識。人民銀行已同銀監會、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建立合作,認真查找銀行卡業務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風險,不斷完善銀行卡業務法規制度,暢通情報信息渠道,保持對銀行卡犯罪的高壓態勢,依法打擊不法中介。此外,在正確輿論導向下,比如此次金融時報社與廣電運通共同發起的“2009銀行卡安全中國行”征文活動,也讓持卡人了解到了更多的安全用卡知識,遠離非法套現與詐騙的特約商戶,提高用卡安全性。相信通過多方努力,銀行卡安全使用環境將得到進一步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