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注:稿件為2009年銀行卡安全有獎征文活動投稿,征文活動由金融時報主辦,廣電運通協(xié)辦,新浪財經提供獨家網絡支持。)
林澤錕
當前,銀行卡犯罪案件數(shù)量逐年上升,在全社會范圍內造成了極惡劣的影響。為此,各有關部門、相關利益方聯(lián)合起來,采取各種有效的手段打擊銀行卡犯罪,已經迫在眉睫。那么,如何通過有效途徑,降低銀行卡的犯罪率呢?
追根溯源,抓住問題癥結所在,我們才能有的放矢地采取各種措施,防患未然,促進我國銀行卡市場環(huán)境的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
從犯罪經濟學的角度分析,犯罪分子總是試圖用最小的犯罪成本獲得最大的犯罪收益,銀行卡犯罪就是一個典型的例證——銀行卡犯罪分子僅用一些即時耗費成本低廉的工具就能夠實施“偽吞卡、偽卡鈔、假提示、假公告、假短信、假鍵盤竊號、掉包、窺號、竊號、制作偽卡”等犯罪行為,獲得成千上萬的贓款。這種呈幾何式瘋狂增長的利益驅動,造成了銀行卡犯罪分子不惜鋌而走險,達到目的。因此,為了有效遏制銀行卡犯罪,我們就得從各方面增大銀行卡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讓他們?yōu)樽约旱男袨楦冻龈林氐拇鷥r,從而降低犯罪率。
但是目前,在通過法律的懲處提高犯罪成本方面,關于銀行卡市場監(jiān)督和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還很少,比如:信用卡惡意透支和非法套現(xiàn)的法律定義和解釋具體是如何、銀行卡犯罪如何劃分量刑等級、銀行卡違規(guī)犯罪造成損失時銀行和持卡人各自需要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對這些問題都還缺乏相應的法律明文規(guī)定和實施細則。這對銀行卡市場監(jiān)管是一個法律空白,同時由于這種法律的缺失,也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銀行卡犯罪行為的猖獗。在公安部門立案查處,提升破案率方面,雖然公安部門聯(lián)合其他相關部門,雷厲風行對銀行卡犯罪分子采取高壓的打擊態(tài)勢,但是立法的暫時空白造成有時公安部門難以對不法行為進行犯罪認定和打擊。比如當前在法律上對一些新出現(xiàn)的銀行犯罪情況還沒有明確界定各方的權利、義務、責任等,導致了標準不一,公安部門無法采取針對性的行動。再比如信用卡套現(xiàn)行為雖然不難甄別和監(jiān)測,但因為涉及人數(shù)眾多,也難以追究其刑事責任,削弱了立案查處的執(zhí)行力度。
此外,在媒體上的渲染上,當前整體的輿論導向更傾向于“犯罪分子如何實施犯罪”、“儲戶如何上當受害”、“公安機關如何偵破案件”、“銀行如何應對銀行卡犯罪帶來的糾紛”等四個方面,而對于“銀行卡犯罪分子會被判處什么程度的刑罰”則極少被提及,缺少對“銀行卡犯罪分子會被判處什么程度的刑罰”的輿論氛圍的營造和法律上的操作,就會減弱了對潛在銀行卡犯罪的警示和威懾作用,使犯罪分子產生僥幸逃脫被刑罰,將要承擔法律后果的心理,增加了犯罪的可能性。因此,要很好地治理銀行卡犯罪,不僅要全民提高防范意識、銀行實施更多更實際的防范舉措、ATM廠商應用更高安全解決方案提高設備安全性,還需要司法機關加大銀行卡犯罪、銀行卡犯罪的懲處力度,公安機關加大打擊力度、媒體樹立正確的宣傳和監(jiān)督導向。兵法有云:攻心為上。通過嚴謹細致的專項立法,制定銀行卡犯罪裁決的法律標準,更準確到位的監(jiān)督和更嚴厲的懲處,并在全社會廣泛宣傳形成司法威懾力,提升銀行卡犯罪的成本,使得潛在的犯罪分子都能正視、重視并有所思考和顧慮,減低犯罪可能性,這樣才能夠從源頭上使罪犯的犯罪成本最大化,最終達到減少犯罪率、優(yōu)化我國銀行卡市場環(huán)境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