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耿彩琴)用一張信用卡去“養”另一張信用卡,一度只是一些精明持卡人在資金周轉發生問題時偶爾玩的“把戲”。最近部分銀行信用卡中心人士稱,“卡付卡”成為時下流行的一個名詞,代表了一部分持卡人的用卡狀態。但這種方式不可取,容易導致持卡人過度消費,一旦掉鏈子后會引起持卡人信用不良。
持卡人李女士手里有兩張信用卡,分別是不同銀行發的。一家銀行的還款日期是每個月的3日,另一家的還款日期是每月25日,她經常利用兩張卡的不同周期進行資金“周轉”——先消費一張卡上的額度,臨近還款期時,再將另一張卡上的額度套現,把前一張卡的賬給還上,如此往復,手中老有一筆不用付利息的銀行資金可以使用。“如果幾張卡同時轉起來,活錢會更多。我有朋友就利用這種方式投資炒股,做短線。”李女士說。
“‘卡付卡’狀態其實非常危險,一旦其中一張卡出現無法按時還款的情況,其它的卡都會受到影響,形成不良信用記錄。”廣東發展銀行信用卡中心相關人士認為,持卡人應在消費能力范圍允許情況之下,合理地使用信用卡,避免過度消費。如果欠款不能夠及時還清,出現惡意透支,就會影響個人的征信報告,給以后申請貸款、信用卡、出國等帶來不利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