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信用記錄“鏟單”謊言曝光
本報記者 朱湘蓮 馬春園 北京報道
“如果有人告訴你可以花錢從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中消除信用不良記錄,那絕對是騙人的。”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員對前來咨詢的記者肯定地回答。
記者看到網上有人發布消息稱可以幫助消除信用不良記錄,致電其中一位中介王先生,得到的答案是:“現在你想消除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絕對沒法操作,如果有人告訴你近期可以那肯定是忽悠你的,你小心被人詐騙。”這讓記者十分迷惑,既然不能,為什么又要發布“鏟單”的信息呢?
為了求得一個最終答案,記者又致電網上一家叫“北京信用卡聯盟”的公司,接電話的先生開始聽到記者說要消除信用卡不良記錄時立馬回答說:“可以消除。”記者將上述中介的話語質疑了一番,誰知道他轉了個彎說:開始沒聽清楚,要求記者再重復一遍,繼而告訴記者:之前有非法個人和公司利用他們公司的名義在網上進行詐騙活動,已經有好幾個人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了。
“你有沒有這樣的事情要舉報的?或者你有遭遇這樣的詐騙活動嗎?”該人士變被動為主動,得到否定的答案以后,他毫不猶豫地掛斷了記者的電話。
這是2009年5月26日記者調查時得到的一些情況,而之前網上消除信用不良記錄的非法帖子漫天要價。
個人信用記錄不能無故修改
上午十點多,記者來到人民銀行征信中心位于月壇北街26號的恒華國際大廈810室,在這等候的人倒不是很多,一直保持在8-10個人等候的狀態。
“我之前辦過一張信用卡,但是后來注銷了,現在申請信用卡被拒,我真是一頭霧水,不知道問題出在哪里。”做醫務工作的張女士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而另外兩位40多歲左右的先生則說自己是生意人,因為出差好幾個月所以沒有及時還款,一回來銀行就起訴他們了。
“在辦信用卡的時候,銀行跟客戶有合約,所以你們受合同法的約束,不管你是主觀意愿未及時還款還是客觀原因造成逾期,商業銀行和人民銀行征信中心都沒有責任去協調或者更改這些信息。除非是因為商業銀行的錯誤導致個人信用出現差錯,銀行才會去幫助客戶消除這些交易記錄。”個人征信中心一位先生解釋說。
新條例進入征求意見階段
記者從征信中心工作人員那里得到的消息是,目前《征信管理條例》征求意見已經告一段落,有望在年底頒布。
同時該工作人員也告訴記者,新的《征信管理條例》頒布以后會對原來的一些規定有調整或者修改,能更充分地反映大多數老百姓的意見。所以對于一些不是很糟糕的信用報告,投資者不妨換一家銀行申請信用卡或者房貸,因為每家銀行的審批標準都不一樣。
上述征信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每一個查詢個人信用記錄的人員都在央行有記錄,修改更是需要銀行總部的層層審批。故外界流傳的“鏟單”消息欺騙成分極大。
記者就此對照自己的信用報告,發現查詢記錄一欄清楚地排列著查詢日期、查詢者機構以及個人姓名、查詢原因等。
在今年3月的2009年央行征信工作會議上,央行副行長蘇寧就曾表示,《征信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已初步成形,并已進入征求意見階段。
據之前《北京晨報》報道,央行北京營業管理處相關人士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明確表示,該處對于不良信用記錄“鏟單”業務十分重視,將盡快聯絡相關部門嚴肅查處這一事件,并及時向社會通報,全力保證老百姓的信用記錄安全,保障信用記錄的權威性、可信性。
一次失信不會“誤終身”
“沒有黑名單這回事。”在央行辦理了個人信用報告的王小姐松了一口氣,“我的信用報告上只顯示某銀行信用卡有逾期1次這樣的字樣。”央行的工作人員介紹,央行不會從主觀上評價個人的信用是“優”還是“良”,這些信用報告在個人申請商業銀行的貸款或者信用卡時銀行會參考里面的記錄。
不過王小姐還是擔心這一次的信用卡逾期會影響到以后她按揭買房。“一般銀行辦理業務會參考央行出具的24個月的還款記錄。”宋先生表示,“如果客戶有逾期的情況,可能在一段時間內的貸款或者辦理信用卡產生一定的影響。”
自2006年以來,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開始正式運行,從國外的情況看,一般的負面記錄只保存7年,超過保留期限的負面信息將會在信用報告中被刪除。
宋先生還提醒,在個人信用報告中,有“呆賬”、“止付”、“準貸記卡透支180天以上未付余額”等項目的記錄算是負面信息比較嚴重的,如果客戶信用卡超過180天未全額還清,則意味著個人還款能力有問題或者不想還款。
盡管個人征信的“污點”記錄是不可刪除的,但由于目前銀行信用卡只保存兩年內的信用狀況,所以記錄可以逐步更新。不過消費者需要注意的是,在住房按揭貸款中,如果出現逾期還款的情況,次數將被累計計算,即“累計逾期期數”,在貸款還完之前這項記錄不會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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