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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劉龍海
近日,工行取消信用卡全額罰息,只對未清償部分計收透支利息。但目前,尚未有其他銀行跟進。
而在上周,一起金融事件,讓人們的目光又投向銀行信用卡收費標準上。據媒體報道,2007年9月,劉女士在信用卡透支時欠下本金1913元,今年2月欠款已達到了20500元。
“銀行的罰息及滯納金比高利貸還高。” 劉女士對該信用卡收費標準如此感嘆。
現在,大多人都知道,信用卡預借現金要額外交一筆手續費,未按規定還清欠款,要收取利息和滯納金。但你知道信用卡收取的利息是單利還是復利嗎?你還知道信用卡收費的其他“潛規則”嗎?本報記者經過調查發現,信用卡存在著5條“潛規則”,大家不妨看看,平時使用信用卡時多注意,避免繳納不必要的費用。
潛規則壹:未按規定還款收復利
信用卡刷卡消費過了免息期,及通過ATM透支取款,銀行都會收取利息,利息以每日欠款總額的萬分之五收取。如果沒有償還最低還款額,除了收取利息外,還要按照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一定比例支付滯納金。
很多人知道信用卡罰息很重,明白千萬不要欠款,但對于更細的計算方式,則無法一張口就報出來。“信用卡罰息每日萬分之五,年息就要18.25%。”一家股份制銀行的信用卡部相關負責人說。
據介紹,信用卡目前收取的罰息是復利,如果沒有及時償還欠款,新產生的利息和滯納金到下一期將被劃做本金算利息。比如,林先生頭一期欠款1萬元,最低還款額是1000元。如果他沒還,1萬元先按日息萬分之五收利息,1000元按5%收一期滯納金,到了下一期還沒還,前面這些統統算作欠款本金“滾”復利。
潛規則貳:分期付款免息不免費
今年春節,陳小姐用信用卡支付了12000元,買了一臺電腦。刷卡后,發卡行發來一條短信,提示她可選擇分期付款,她覺得分期付款是免息的,選擇這種付款方式剛好可以緩解一下目前資金緊張的狀況,于是,她選擇了12個月分期付款。可當拿到銀行寄來的賬單后,陳小姐傻眼了,每期1000元的還款額變成了1078元,也就是說,12個月下來,她要多花936元。
陳小姐賬單上多出的這些錢,是銀行收取的分期付款手續費。信用卡分期付款消費大部分是“免息不免費”,即免收利息,但持卡人每期必須付手續費,手續費收取的標準一般以分期的期數來確定。據了解,多數銀行的分期付款手續費率,比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低不了多少。
另外,有的銀行承諾信用卡分期付款是既免利息又免手續費的,持卡人要特別留意,所購商品是否與市場上同一商品的價格一致。據業內認識透露,有的銀行已將手續費早加到商品價格上,所以即使持卡人選擇的是既免利息又免手續費的分期付款方式,所買的商品也比市場上的高。
業內人士指出,消費者在分期付款消費時,一定要警惕免息背后的“隱性成本”,避免花了“冤枉錢”。
潛規則叁:“超支”要收“超限費”
女孩小王有一張信用額度1.5萬元信用卡,喜歡上街購物的她隨身帶著它,只要是信用卡用得上的,她就先刷。平常,她很少留意自己的卡里余額,總是等銀行寄來賬單后,再還上欠款。
今年春節,不管是上街買東西,還是在外吃飯,小王更是頻繁使用信用卡。2月中旬,寄來的賬單告訴她,這一期她已經刷了2.3萬元,超了8000元。小王注意到,賬單里還顯示有一筆600多元的超限費,在償還欠款時,她除了還上消費全額外,還要付這筆超限費。
部分銀行允許持卡人在使用完透支額度后,超過限額刷卡消費,但銀行會收取超限費。各家銀行的超限費收取方式并不一樣,一家股份制銀行的信用卡超限費最低10元人民幣或1美元、最高200元人民幣或20美元,興業銀行人民幣信用卡的超限費為消費超限金額的5%。
持卡人要隨時關注自己信用卡的消費情況,如果發現自己余額不足,又急需消費時,可要求銀行臨時提高信用額度,避免超限刷卡。刷卡后,記得及時還清欠款。
潛規則肆:存多了還要收“領回費”
今年1月份,牛先生到上海出差,不想攜帶太多現金,他就把1萬元現金存進了一張信用卡,到了上海再取出來。在2月份的信用卡賬單中,他意外地發現賬單上多了50元的手續費。他趕緊撥打該發卡行的客服,得知從信用卡提取現金,即使是自己存的錢,也要收取手續費,每筆手續費達千分之五。
“取的是自己的錢,怎么也要付手續費呢?”牛先生十分納悶。
其實,這樣收費的不單單是牛先生遇到的這家銀行。記者從福州幾家銀行了解到,除了個別銀行外,無論信用卡里是否有存款,取現金都要支付手續費,每筆手續費達千分之五。其中有一家商業銀行甚至規定,即使卡里有存款,信用卡取現金手續費每筆1%,最低10元。
另據了解,有的銀行還規定要收取“溢繳款領回手續費”,這個溢繳款是指,持卡人還款時多繳的資金或存放在信用卡賬戶內的資金。溢繳款領回手續費是指,取出溢繳款需支付的一定金額的費用。一家股份制銀行規定,溢繳款取現或轉賬的手續費為金額的千分之五,最低5元/筆。
潛規則伍:要銷卡得先消費
上周四,周先生在清查自己的信用卡時,發現竟然自己辦了7張不同銀行的信用卡。他平時主要用兩張卡,其他卡留著也沒用,就致電銀行客服,準備把一些卡給銷了。
于是,他先撥打了其中一家銀行的客服,沒想到,該銀行的客服人員說,辦卡成功后,要銷卡必須先開卡消費。隨后,他又打了另一家銀行的客服,這家銀行客服工作人員也是這么說,并稱,信用卡辦成后都是要收年費的,根據規定,一年之內要刷5次,才能免收年費,只要他刷5次,就可以免收年費,也可以銷卡了。
一股份制銀行工作人員說,他所在的銀行員工有信用卡辦卡量,有的員工為了完成工作量,就讓朋友先辦卡,過后再注銷,銀行為了避免這種現象的發生,就設置了一些銷卡的門檻。
另一名業內人士說,銀行發行一張信用卡的成本不小,為了不讓已辦卡客戶流失,對于想銷卡的客戶采取各種“挽留”措施,但規定消費后才能銷卡的銀行相對較少,部分銀行通過減免年費的方式來留住想銷卡的客戶。
另據了解,某銀行設置了“注銷卡賬戶管理費”,即如果卡片注銷后還有余款,從注銷生效后的第七個月開始,每月收取5元人民幣或0.6美元的管理費,直至余款被扣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