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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透支利息變樣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2日 01:05 北京商報
據新華社電 時下很多刷卡族為了減輕還款壓力,紛紛選擇信用卡免息分期付款。但是,記者采訪發現,信用卡免息分期付款并不“免費”,不一定劃算。 銀行推出的信用卡免息分期付款業務是指持卡人用信用卡在商場購物后,與銀行約定分多少次還清透支金額,銀行在雙方約定還款期內不收透支利息。據了解,目前不少銀行與建材商鋪、百貨商場、生活超市、家電賣場等聯手,約定持卡人在銀行特約商戶透支買任何物品,都可以選擇分期還透支金額。為吸引持卡人透支消費,多數銀行設定了不同期限的免息分期。一般的信用卡都可辦3個月、6個月、12個月等檔次的免息分期,持卡人可根據自己的收入情況選擇分期檔次,從而像銀行所說的“減輕透支后的還款壓力”。 信用卡透支后分期還款,持卡人還不用付利息,那么,銀行為何競相推出此項業務?記者采訪發現,銀行并不是白白地把錢借給你用,只是把信用卡透支利息變了個花樣而已。經記者向招商銀行重慶分行等多家銀行核實,持卡人在辦理信用卡免息分期還款時,銀行每月要收取0.6%左右的手續費,分12期還款的手續費就高達約7.2%,這要比同檔次的貸款優惠利率高。如以信用卡透支購買一臺價值1萬元的筆記本電腦為例,持卡人分12期還款需支付約720元的手續費;而在同樣的期限內,如果是貸款1萬元購買這臺電腦,只需付620元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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