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對夫婦撿到銀行卡冒領3.7萬元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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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6日 16:08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4月26日電 (王悅 李京華) 北京一對夫婦撿到他人銀行卡竟然去冒領,結果換來的是有期徒刑。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日前以信用卡詐騙罪,分別判處這對夫婦2年和1年的有期徒刑,均緩刑2年,并處以4萬元和2萬元的罰金。 據法院介紹,2005年12月13日,李某在豐臺區工商銀行的一家儲蓄所內排隊等候取款。當時在李某前面的一個女士正在用銀行卡取款,由于沒有按規定在“1米線”外等候,李某
之后,李某來到另一家銀行的自動取款機上輸入密碼,當即取出5000元,然后連錢帶卡都帶回了家。回到家后,李某將此事告訴了妻子,并提出將卡上的錢轉賬到自家戶頭上的想法。同樣貪心的妻子非但沒有阻止丈夫,反而向他提供了一個別人賬戶,讓丈夫將錢轉到這個賬戶里。 晚上,特地換了一身衣服的李某在一個自動取款機上,將拾得卡中的32000元轉到妻子提供的賬戶上。之后,他把卡扔到了垃圾箱里。第二天,李某從這個賬戶里將32000元全部取出來,存在了自己的名下。 自以為這件事干得天衣無縫的李某夫婦最終都難逃法網。當公安機關將二人抓獲后,他們都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豐臺區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兩被告結伙使用撿拾的信用卡,冒用他人名義,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鑒于他們認罪態度較好,能積極退還被害人的經濟損失,故對二人予以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