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外資行正面回應內地法人轉制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8日 15:24 中國經營報
劉炎迅 “如果設立法人銀行是在內地經營零售銀行必須要邁的門檻,荷蘭銀行肯定會滿足相關要求。”8月18日,荷蘭銀行上海港匯支行開業典禮上,荷蘭銀行中國區執行總裁王潔鳳向記者透露,“成為法人銀行會有很多變化,需仔細考量。我們已經找了兩家咨詢公司,幫我們做轉化為法人銀行的可行性研究。” 銀監會急征意見 8月23日,在銀監會的召集下,一場特別會議如期召開。會議的主要議題是討論《外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相關問題。共有30家外資銀行參加了會議,其中絕大多數是在華業務量居前的外資銀行。此前,銀監會就即將出臺的《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廣泛征求意見,多家外資銀行均收到修訂意見征求意見稿(詳見本報8月21日A17版《銀監會“太公釣魚” 外資行“愿者上鉤”》)。 該意見稿首次提出,在我國年底開放銀行業后,外資銀行若想對中國居民開展人民幣業務,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即所謂“子銀行”。業內人士介紹說,子行和分行準入標準的主要區別在于,對子行要求單獨的注冊資本金,而分行則要求由母行提供一定數量的存款數額,通常子行資本金要求的數額更高。 業內人士認為,銀監會討論稿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外資銀行國民待遇的原則。但對于戰略重點并不在零售業務的外資銀行來說,似乎更傾向于以分行甚至代表處的形式存在,資金成本是考慮因素之一。一位外資銀行內部人士告訴記者,對于分行和代表處來說,有總資產規模高達幾千億美元的母行做靠山,更有利于對大客戶的經營服務。“依據國際通行做法看,外資分行貸款規模限額的計算是基于母行資本金,這比注冊資本僅為幾億元人民幣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子行要高很多。” 國際通行做法 “現在到美國申請也不能再開分行了,只能是開子銀行,比如東亞銀行(美國),東亞銀行(加拿大)。”東亞銀行總經理兼中國業務總部主管余學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我們期待能在中國開展更多的人民幣業務。《條例》的修改對外資銀行來說是一個正面消息,其目的是為了加強風險監管,這對于保護中小儲戶有重要作用,而且也是國際通行的做法。” “在澳大利亞,我們也是按照相關要求,將原來在澳分行轉注冊為子行。”8月23日,荷蘭銀行公關部負責人榮小姐也對記者表示,在東道國設立法人銀行這項工作上,荷蘭銀行有先例。“目前還無法就在華業務具體安排事宜作出回應,但在澳大利亞的經驗,會讓我們更加從容地去解決問題。” 據介紹,澳大利亞審慎監管機構(APRA)對外資銀行在澳同時設立子行和分行有明確規定:分行和子行的業務運作方式應獨立體現,并使他人可以識別各自獨立的法律地位和所獲授權的不同;子行和分行賬務、監管報表、內控體系、授權及高管責任等幾方面保持獨立性;子行和分行之間的交易應符合市場交易原則等等。
【發表評論 】
|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