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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菱東京日聯銀行深圳分行違規放貸被罰2億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 00:49 東方早報
早報記者 雷蕾 祝建華 記者昨日從深圳市銀監局獲悉,中國銀監會昨日通告了三菱東京日聯銀行深圳分行因為違規放貸,被銀監會處以28億日元(約合2億元人民幣)的巨額罰款一事。據悉,這是該行第二次遭到監管部門的處罰。 深圳銀監局反洗錢工作組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上述罰款主要是針對日聯銀行,因為日聯銀行現已被三菱銀行并購,所以目前中國銀監會的通告公文上的被罰對象名稱為“三菱東京日聯銀行”。 據介紹,罰款主要源于2003年,三菱東京日聯銀行深圳分行前身之一的日本日聯銀行深圳分行,給予了三九企業集團的相關企業(包括三九醫藥在內)高達140億日元(約合10億元人民幣)的融資。這一舉措違反了《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的規定:外資銀行“對1個企業及其關聯企業的放款,不得超過其實收資本加儲備金之和的百分之三十”。公開資料顯示,目前三菱東京日聯深圳分行營運資金為5.5億元人民幣,其中人民幣營運資金3.5億元人民幣,外匯營運資金為與2億元人民幣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 三菱東京日聯銀行相關人士以要通過總行批準才能與媒體接觸為由,拒絕正面回應上述罰款事項。深圳市銀監局有關人士表示,這筆罰款已經繳付。 據悉,這已經是三菱東京日聯銀行深圳分行第二次遭到監管層的處罰。今年4月,該行在央行反洗錢專項檢查中被處以120萬元人民幣罰款,原因是該行對大額可疑款項來往沒有及時備案和匯報。 上述深圳銀監局有關人士表示,目前外資銀行和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已實現聯網,在華外資銀行同國內商業銀行一樣,需要報告“可疑交易”,各外資行及國內商業銀行每日每筆高于20萬元人民幣的現金流出境外都需通過監控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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