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海口3月23日訊 (記者 陳成智) 今天下午,經請示董事長同意,海南華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總經理來正新給記者通報了華盛公司對非法扣留記者一事作出的處理決定:給予門崗保安員符某通報批評處分,罰款500元;給予礦山負責人林某行政記大過一次,罰款1000元;給予礦山技術負責人劉某行政記大過一次,罰款1500元。
3月21日本報報道《本報記者竟被非法扣留》披露華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一采石場非法
扣留本報攝影記者蘇曉杰事件后,華盛公司連夜組織人員開展調查。今天,來正新請蘇曉杰細看調查報告,確認本報報道和調查報告基本屬實。
來正新接著介紹了華盛公司草擬的處理決定:經調查,責任人門崗保安員符某工作嚴重失職,造成事態惡化;責任人礦山負責人林某實施了攔住記者、要求留下記者拍攝資料的行為,應負直接責任;責任人礦山技術負責人劉某沒有向公司領導匯報就發出攔住記者、留下拍攝資料指令,應負領導責任。公司決定將3名責任人開除出廠。
省記協有關負責人、本報有關部門負責人和記者蘇曉杰對華盛公司有錯必糾的態度表示肯定,但認為開除3名員工處罰太重,這可能意味著3人將失業,某些家庭可能失去經濟來源。他們犯錯主要是因為不懂法。建議公司從治病救人的角度出發,給他們一次改過的機會。華盛公司最后接受了這一建議。
來正新告訴記者,公司要求全體管理人員從這一事件中吸取教訓,今后如再有類似事件發生,其責任人一律開除出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