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2月14日電 (記者 曲志紅) 記者從新聞出版總署報刊司了解到,《中國工業報》河南記者站負責人陳金良因涉嫌敲詐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目前,新聞出版總署根據調查了解的情況,已在“中國記者網”上吊銷了陳金良的新聞記者證。
據新聞出版總署報刊司介紹,2005年12月4日,《中國工業報》河南記者站負責人陳金良以河南省某單位存在問題相要挾,向這家單位索要現金2萬元。河南省新聞出版局接到舉
報后,立即與鄭州市新聞出版局、鄭州市公安局一起采取行動,將收錢后準備離開交易地點的陳金良抓獲。
新聞出版總署報刊司負責人接受采訪時說,陳金良涉嫌敲詐一事,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他的行為是否觸犯刑法需要法院作出最終判決。但從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調查了解的情況看,陳金良以“曝光”相要挾,向采訪對象索要2萬元現金,顯然違反了“報紙出版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新聞報道牟取不正當利益”,記者“不得以新聞報道為名從事有償新聞、強拉廣告或者向采訪對象索取不正當利益”等有關管理規定和新聞職業道德。所以,對他采取了吊銷新聞記者證的處理。根據我國現行管理規定,被吊銷新聞記者證后5年之內不得從事新聞采編工作;一旦被法院判處刑罰,將終身不得再從事新聞采編工作。
這位負責人還表示,根據調查掌握的陳金良的違規事實,他們已責成河南省新聞出版局根據《報社記者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撤銷《中國工業報》河南記者站,目前有關撤銷該記者站的工作正在按法定程序進行。
他強調,新修訂的《報紙出版管理規定》已于2005年12月1日正式施行。2006年,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將進一步加強監管力度,嚴格依法行政,嚴厲查處新聞出版行業的各種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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