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義橫行演藝界的當下 狗仔隊還會繼續(x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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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31日 20:22 新京報 | |||||||||
香港演藝人要上街游行,聲稱要誓死保護個人私隱,對“萬惡的狗仔隊”表達最憤怒抗議,并強烈要求香港立法機構(gòu)就保護個人隱私盡早進一步立法。這件事,猶如當年某賀歲片拷貝被搶以及后來劉嘉玲被凌辱相片刊在某雜志封面引起的“反暴力”大游行。 香港相當一部分演藝人對狗仔隊現(xiàn)在是恨之入骨。所以,當張曼玉上周于香港第二屆影視娛樂博覽展開幕式上致詞時突然離題,對狗仔隊進行鞭撻時,無怪乎立時獲得全場熱烈
香港演藝人又會有集體行動,成為僅次于“魔鬼警察”的城中熱門話題。 如果你有機會到港一游而注意到遍布港九新界的報攤時,那些琳瑯滿目的報刊會讓你大開眼界———會體會到香港“八卦文化” 如水銀瀉地般的在七百萬人口中穿梭來去,成為從牛頭角師奶到中環(huán)白領(lǐng)茶余飯后話題。影響所及,這“水銀”已然“瀉”到內(nèi)地。 內(nèi)地某些傳媒受此污染,已成肯定。如年前既不是演藝人更與內(nèi)地幾無關(guān)系的臺灣女人璩美鳳,其閏房“春光”錄像曝光,該事件在內(nèi)地個別傳媒也不是如蟻附膻嗎? 從演藝人上街購物,到“走光”相片,以至出入酒店、所住居所、每日行程、幽會親熱等,無一不“照顧有加”,這都是狗仔隊所為。 “狗仔隊”,原本是警方要跟蹤嫌疑人的稱謂。何時被“借用”到現(xiàn)時此刻對名人明星跟蹤的身上,已無可稽考。但是,自從傳媒無所不用其極地要將他們所跟蹤的對象從里翻到外時,從最著名的涉嫌狗仔隊“逼迫”下導(dǎo)致車禍身亡的戴安娜事件,到最近的黎明“春光乍泄”,觸目驚心也罷,偷窺狂也好,都讓大眾有了一個道德上的雙重交煎的較量。誰也不能否認“春光乍泄”事件(姑且如此形容吧) 對大多數(shù)人而言,有一種道德心理上的悖論:哎呀,好精彩,狗仔隊真利害/哎呀呀,惡心極了,狗仔隊真不是人。又或是:這對狗男女,真壞/嘩,好激!又如讓人難以判斷的是,一個藝人做了有違道德的事(如當年英國某著名男星在公眾地方召妓并進行事實交易),被狗仔隊偷拍下來,曝光了,誰是?誰非?又或兩者都應(yīng)予責備?問題是,至少,該事件男主角以后不會再犯類似“錯誤”。對持第三者觀點而言,誰“是”?誰“非”? 非常不幸,這悖論被認為是成立的。那么狗仔隊的行為規(guī)范是不存在道德是非觀念的。例如,倘沒有狗仔隊的報道、曝光,那他們的行為就是“是”了而不是“非”了?相反,如果對公眾人物傳媒?jīng)]有給予應(yīng)該的專業(yè)服務(wù)或給予很專業(yè)的、很職業(yè)的服務(wù),那么誰“是”?誰“非”呢?現(xiàn)在的情形是,因為以一般常識推斷,一是大眾都會認為這是行業(yè)競爭的需要,這就是“是”二是,沒有這樣的消費者(讀者)就不會有這樣的市場(報刊),這就是“是”。 而狗仔隊從業(yè)者,他們應(yīng)該都只是從職業(yè)出發(fā),只要不是故意設(shè)局或偏離最起碼的職業(yè)操守,那他們?yōu)楣椭魈峁┑姆⻊?wù)就是專業(yè)的和職業(yè)的,因為他們也是新聞從業(yè)員———這就引伸出另一種道德論。 微妙的是,對狗仔隊而言,是泛道德正PK職業(yè)道德。 人們當然會同意,人的隱私權(quán)應(yīng)當獲得保護。包括所謂公眾名人在內(nèi)。然而,公眾人物特別是在靠娛樂謀生的演藝人來說,沒有炒作,他們的曝光率就沒那么高;曝光率越高,知名度才越高,知名度越高,他們的收入才與曝光率成正比,甚至更高。那炒作,也就理所當然地包含狗仔隊的“功勞”在內(nèi)。 既然功利主義在演藝界存在而且是特別顯得張揚時,傳媒的功利主義似乎卻受到另一種道德力量的審視。筆者并非單方面在為傳媒開脫。因為,被曝光者讓大眾獲得滿足和快樂的同時,被曝光者也獲得快樂———他們的收入增加了嘛,記者也得到老板的肯定了嘛。 功利主義橫行的當下,狗仔隊會繼續(xù)。 □列孚(香港資深影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