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更多虛假醫療廣告入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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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31日 20:16 新京報 | |||||||||
發布虛假廣告的杭州華夏醫院被浙江省工商部門以醫療“虛假廣告罪”向公安機關進行了移送。據悉,一旦司法機關認定其刑事責任成立,杭州華夏醫院將成為中國因虛假醫療廣告獲罪的第一人。 (3月30日《中國青年報》)應該說,工商部門首次以醫療“虛假廣告罪”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這本身確實具有較強的標本意義,令人振奮,值得期待。
作為刑法新近增添的一條罪名,“虛假廣告罪”是打擊猖獗的虛假醫療廣告最為直接而有力的法律武器。但一直以來,各地都沒有啟動過虛假醫療廣告罪這一刑法武器。 當然,我們也需要承認,“虛假廣告罪”確實屬于一種情節犯,構成犯罪的一個關鍵要素,就是需要“情節嚴重”。而由于到底什么樣才構成情節嚴重,顯然需要廣泛取證。這就容易使得許多工商管理部門最終選擇罰款,放棄移送公安機關。 但是,我們也應看到:幾乎所有的虛假醫療廣告本身都具有嚴重的社會后果。比如虛假廣告不僅會導致患者們盲目投醫,相對增加醫療成本;也會讓患者的病情因此被耽誤或惡化;而且,虛假的醫療廣告更是對正常的醫療秩序構成沖擊。實際上只要認真查下去,幾乎都能找到情節嚴重的證據。因此,這其中的關鍵,顯然就在于各地工商部門能不能積極主動地去收集證據了。 實際上,雖然通過媒體監督、罰款等行政處罰方式,也能在短時間內對虛假醫療廣告產生一定壓制作用,但這顯然只能治標,不能治本。按照內在的經濟理性原則,如果讓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承擔刑事責任,如果讓其違法成本遠遠高于其非法獲利,那么,各種虛假醫療廣告必能夠因此而逐漸減少。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們期待更多的虛假醫療廣告能夠入罪。 □江子駿(北京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