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曉漁(作者供職于同濟大學文化批評研究所)
就在《無極》奔赴柏林之際,導演陳凱歌突然表示他要狀告《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的作者胡戈。這個事件首先是一個法律問題,目前對此看法不盡相同。國家版權局新聞發言人在答記者問時指出:“用于介紹情況或者說闡明一種觀點,適當地或者少量地引用他人的作品是《著作權法》所允許的,屬于合理使用的范疇;但是超出了介紹情況或者闡明一種觀點
這個前提,大量引用他人的作品,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笨梢钥闯,《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是否侵權,取決于它對《無極》是否屬于“合理引用”。
但是,這個事件顯然不僅是一個法律問題,也不可能靠法律來最終解決它所產生的諸多問題。尤其對于原告而言,“狀告”難以減緩或者終止這段視頻的傳播,被告也無力支付過多的經濟補償。從目前的網絡輿論來看,此舉不但沒有為陳凱歌挽回名譽,反而有所損害。陳凱歌的態度與他的夫人、《無極》制片人陳紅完全不同,此前她曾表示那段視頻沒有用于商業目的,不會追究。為什么針對同一件事情,會出現“夫妻反目”的現象?陳凱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不僅是傷害了我,還傷害了所有為《無極》付出過心血的人”,所以他“不得不站出來”,但從當初陳紅接受記者采訪的態度來看,她似乎并未受到太大傷害。兩人是沒有充分溝通,還是說他們態度前后有變化?在我看來,“夫妻反目”只是一個表象,實質是“夫妻雙簧”。二陳對《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前后不一的表態,與其說是出于法律方面的考慮,不如說是為了配合不同階段的宣傳需要采取的不同的推廣方式。
《一個饅頭引發的血案》開始傳播之時,《無極》的第一輪宣傳攻勢如日中天。在這種情況下,“狀告”會使媒體的注意力從陳凱歌轉向胡戈,而且這將提高該視頻的知名度,加速它的流傳。陳紅表示“不會追究”,只不過是不愿為胡戈免費“宣傳”,以免這個“小人物”藉此一舉成名。事實上,這種表態不是按兵不動,更像緩兵之計。按照陳凱歌的說法,他們“在春節前已經開始取證”。為什么陳凱歌現在才表態要狀告胡戈呢?按照他自己的說法“目前取證已經結束”,可是我們知道,效率再為低下的團隊也不會用一個月的時間才能完成取證工作。選擇這個時間,更有可能是為了掀起第二輪宣傳攻勢,以配合《無極》的遠征和它在國內的中長線市場。此時的胡戈已經是一個“公眾人物”,而《無極》逐漸冷落,“狀告”將使媒體的注意力從胡戈轉向陳凱歌。
一般而言,成功的商業宣傳不僅要在短時間內呈“爆炸式”,還要在中長時間段呈“波紋式”。在第一輪宣傳中,“狀告”將使爆炸的中心分散為兩個,因此需要暫緩執行;在第二輪宣傳中,“狀告”將加速波紋的擴展,所以高調公布——一冷一熱,收放自如。如同陳紅所說,那段視頻胡戈并未用于商業目的;可是吊詭的是,陳凱歌卻把它熟練地用于商業宣傳。目前爭論激烈的法律層面只是一個幌子,最終是誰獲勝并不重要,誰都不是失敗者:原告獲得“眼球效應”,被告獲得絕大部分網友支持,雙方各取所需。
本文言論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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