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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媒體為何回避新華社批評性通稿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21日 19:43 中國青年報

  徐林林

  1月16日,新華社發了條通稿:國家發改委下發緊急通知,嚴厲批評10省市關閉和吊證的礦井數量不足計劃的三分之一,而福建計劃關閉的30個礦井至去年底一個都未關閉。(《生活新報》1月17日)

  次日一大早就從網上看到了這條新聞,見湖南省被排在“挨批10省市”的首位。上午10時許,翻開當地報紙一看,在幾家省會主流媒體上,居然找不到新華社這條稿件,倒是影響力十分有限的《當代商報》在A11版頭條位置刊登了一條600余字的消息,不過其中“湖南”二字已被刪除。作為一名新聞從業人員,我覺得十分驚詫:怎么可以如此對待新華社發布的重大時政新聞稿呢?

  眾所周知,湖南是

礦難頻發的省市之一。現在使用頻率極高的“官煤勾結”,便出自媒體記者對婁底市市委書記蔡立峰的一篇專訪。盡管一年多來,湖南相關部門在整治“官煤勾結”和關閉非法煤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
國家發改委
仍將其列在點名批評的省市之首,肯定是言之有據。按理說,當地媒體及時采用新華社這一通稿,讓公眾在第一時間知曉中央部委對湖南工作的批評,既是媒體義不容辭的職責,更是政務公開、尊重公眾知情權的要求。然而,號稱“傳遞主流聲音”的報紙竟然不約而同地裝聾作啞,對此不置一詞或刻意掩飾。

  如此,依我揣度,原因可能有三。

  其一,可能是一些媒體高層自作聰明。湖南正在召開“兩會”,一些媒體老總為會議氛圍著想,可能認為發批評性報道不合時宜,于是不約而同地選擇了回避,棄之不用總比原文照登要穩妥得多。

  其二,可能是相關部門施加影響。新華社電稿16日晚間便可在互聯網上看到,很可能是當地相關部門官員獲知挨批消息后,深恐自己因此在“兩會”期間被代表、委員弄得下不了臺,于是暗中展開“公關”活動。

  其三,可能是有的宣傳部門為本地利益著想。前不久,筆者參加一個有近百家國內媒體高管參會的大型活動,聽說有省市宣傳部門公開宣稱,凡是本地發生的突發性公共事件,報紙、電臺、電視臺只準用本地宣傳部電傳的專稿,連新華社對同一事件的報道也不得轉發。湖南有沒有類似規定?暫沒聽說。據我所知,當地新聞主管部門一直管而不死,比較開明。但好幾家日報不約而同地不用批評當地政府的新華社通稿,個中緣由值得玩味。

  新華社是黨和國家的喉舌,它發布的新聞具有極高的權威性與公信力。特別是其中一些事關國計民生的批評性稿件,很多是既體現國家意志又凸顯殷殷民意。因此我以為,任何地方媒體和官員都無權對這類稿件進行掩飾性的刪改,更不能漠視公眾獲取公共信息的正當權利,毫無道理地對涉及本地事務的新聞進行“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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