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諭新
“他說他不會結(jié)婚的,但要我做他正式的女朋友。對他這種人來說,讓你做他正式的女朋友,就是特別的承諾了。”上海的倩文說她新婚前夕的艷遇故事。
“他說在他所有的女朋友里面,我是最愛的那一個,也是唯一可以一起外出度假的
那一個。”北京的倩文和一個花心男人糾纏了許久,掙到了這樣的一個定位。看起來疲累,卻也滿足。
“他說情人這種說法占有欲太強,他不喜歡,他更想我們是朋友,可以上床聊天的那種朋友。”廣州的倩文一時確定不了是否繼續(xù)這種“友誼”。
“他說他從來不留女人過夜,他有很多辦法讓她們在做過愛以后不傷自尊的離開,但是他從來沒有對我用過。”香港的倩文終于找到了一個指標來衡量自己與一個男人的特殊關(guān)系。
我不知道我為什么要借用“倩文”這個名字來復(fù)述那些讓我過耳不忘的語句,或許潛意識里,我覺得昔日的香港明星葉倩文,代表了一眾情人們的最高理想——“嫁給情人”?
比起那個做明星的倩文變成“林太”的輝煌,我所講述的這些倩文們,聽起來總有一種落魄。她們在各式各款的情人面前,一再退步,別說婚姻,就連“相守”、“相戀”這些詞都已經(jīng)成為奢侈。不是說把所有的情人都變得“只要情,不要名分”,而是說,“情人”也變成了一個名分。一些沒有名目的情緒,也變成一種名份。比如,可以留在某某人的房間里過夜。她們醉心的,只是找到一個特殊的“鏈接”,可以“點擊”到他的“頁面”。至于那“頁面”是公共的還是專屬的,她們已經(jīng)不那么在意。
倩文們當然也可以有她們風(fēng)光的時刻,如果你把“嫁人”、“被人追”或者“甩別人”當成風(fēng)光的話。大多數(shù)人會承認,“甩別人”的滋味通常比“被人甩”感覺要好,這就是前者被稱為“甩別人”而后者被稱為“失戀”的緣故。同樣,倩文們的故事里,“他”聽起來是那樣強勢,倩文們卻安于接受一款款不平等的條約。這是她們的痛,她們的掙扎——掙扎著不肯從游戲里退出來,所以才這樣銘心刻骨。
愛你的那個不是情人,你愛的才是。在情人的游戲里面,很難說是男人還是女人搶先制定了規(guī)則。一個進,一個必然退;一個攻,另一個必然守。否則游戲就無法進行了。倩文們的感傷,無非是感慨自己的柔韌,居然可以為愛退讓到那種地步。就像張愛玲所說,“低在塵埃里,開出花來。”說到底,塵埃里也是一個位置,而且還能開出花來。女人們的服從,說到底還是服從自己——自己心底里不愿離去的那種愿望。殊不知男人也有這樣的弱勢之時,他們只是沒有化煉到這樣的境地?
我想起一封最近流傳的電郵,它說女人需要有一個丈夫,還有一個可以懷念的情人。這提法有點像以前的“愛你的人做老公,你愛的人做情人”,不過把情人換成了過去式,不再那么野心勃勃,而有了點滄桑的味道——你也可以稱之為“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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