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殷小杰 報道:作為房地產市場“提高整頓年”的一項重要內容,廣州市從現在起開始對商品房預售款收存及使用進行大檢查。日前,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已就此向市內開發商與各商業銀行發函,要求其先行自查。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表示,為有效規范和杜絕爛尾樓,廣州市建立起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制度,但仍有少數開發商違規收存預售款,個別商業銀行擅自將預售款支付給開發企業或轉
作他用,造成部分預售款流失,嚴重違規,個別案件甚至引發了重大的房地產糾紛,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
為此,廣州國土房管局暫停了個別違規開發企業、銀行的預售款監控業務,并重申,商品房預售款的管理必須嚴格遵守?顚、專款專存、專款專用,按進度撥付款項的原則。
監控賬戶內的商品房預售款,在項目竣工驗收之前,只能用于購買項目建設必需的建筑材料、設備和支付項目建設的施工進度款及法定稅費,不得挪作他用。
開發商不得擅自收存預購人支付的商品房預售款,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逃避監管。
商業銀行必須加強對商品房預售款監控賬戶的管理。凡在各行開立監控賬戶并申請辦理按揭貸款的開發商,其預售購房款包括首期房款及各期房款,必須直接存入銀行的監控賬戶內,各銀行發放的按揭貸款也必須直接劃入該監控賬戶內。同時,監控賬戶內款項的劃撥使用,必須憑市國土房管局核準同意。
對凡不按要求進行檢查、整改及以后再發生上述違規行為的開發商,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將采取行政、經濟及媒體曝光等措施查處;同樣,對于有同樣違規行為的商業銀行,國土房管局將停止其辦理開設商品房預售款監控賬戶的有關手續,同時通報金融管理部門。
廣州國土房管局表示,目前開始全面使用新研發的“房屋管理系統”,要求各商業銀行營業網點在辦理代收預售款業務時,在銀行業務系統中須錄入購房人所購買房屋的合同號,并將此信息提交給相應的商品房預售款監控銀行。
(觀宇/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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