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政策導向 > 正文
 

單位未及時轉檔被判賠4萬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1日 10:26 京華時報

  本報訊 (記者 鄒桂) 安先生在辦理退休手續時,發現自己的檔案下落不明,無法辦理退休手續。安先生認為這是其原工作單位未及時轉檔造成的,遂將原工作單位告上法庭。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終審判決該單位賠償安先生4萬元損失。

  1965年,安先生復員后被分配到北京建筑材料經貿集團總公司。1985年1月14日,他向公司申請辭職,并得到批準。2003年,為辦理退休手續,安先生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戶口
所在街道辦事處尋找自己的檔案,但都沒有找到,致使他無法辦理相關手續。安先生認為,正是因為原單位沒有及時轉檔,才使他到了退休年齡仍無法辦理失業登記、享受失業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無法領取基本養老金,遂將原單位起訴至法院,索賠21萬余元。

  一審法院判決被告賠償安先生4萬元,被告不服,上訴至市二中院。市二中院認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后,應及時轉移勞動者檔案。安先生從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均沒有找到檔案,被告也沒有提供證據證明已將安先生的檔案轉出,就應當賠償安先生的損失。因此,市二中院終審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