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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最低工資標準 本月最高漲至58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 14:53 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訊

  記者昨日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本月開始,四川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各檔次將全部上調。

  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經省政府發布后執行,各市、州勞動保障部門將在省政府發布的標準內,選擇擬定適合本市、州實際的標準,報當地政府批準,并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備案。據悉,歷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中,成都均選用了最高檔次的標準。

  4檔次全部上調 新標準本月起執行

  此次上調是四川省1995年實行最低工資標準以來漲幅最大的一次。

  根據全省各地區工資水平和生活水平等不同情況,具體標準分為4個檔次。其中,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由2004年調整的標準(280元、340元、400元、450元)上調為400元、450元、510元、580元,平均上調幅度為32.9%;小時最低工資由2004年調整的標準(3.1元、3.7元、4.3元、4.9元)調整為4.4元、4.9元、5.6元、6.4元,平均上調幅度33.8%。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工資處負責人稱,調整后的最低工資從本月開始執行,本月11日后已發工資、但低于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單位要進行補差。

  加班費食宿費 不能算進最低工資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張列加介紹,最低工資規定適用于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勞動關系或建立

勞動合同關系后,在試用、熟練或見習期間的工資待遇也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水平。

  “有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把加班費、津貼補助等納入工人的最低工資標準,這是違反最低工資相關規定的。”張列加說,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同時,用人單位為工人提供的食宿費用也不能納入工資中,不能將食宿費用和工資加在一起與最低工資標準比高低。

  調高標準好招工 企業不怕增加成本

  昨日下午,記者就最低工資調整的事采訪了部分餐館和企業。“現在我們最怕的就是員工走人,以前也出現過員工嫌工資太低走人的事。現在不少餐館的工人工資都在600元/月左右了,所以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不會增加我們的成本。”餐館老板們表示,“調整最低工資,我們開的待遇肯定高于這個水平。工資上漲了,肯定有利于留住員工。”

  一家鞋廠老板則稱,目前不少制造企業對技能人才需求很大,但對農民工開的待遇卻不算高。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在最低工資水平左右徘徊的農民工的待遇會上漲,這也將帶動技工待遇的上漲。“工資漲了,肯定有利于招到更好的人。”

  特別提醒

  工資不夠“標準” 快舉報!

  有了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不執行怎么辦?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監察處處長、省勞動保障監察總隊長王祖云表示,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的行為將被嚴肅查處。勞動監察部門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的,應責令用人單位及時給予補發差額,拒絕補發的,處以用人單位差額的1~3倍的罰款,情節嚴重處以3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如果您的工資低于當地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可撥打電話028-86131176進行舉報 。省勞動保障監察總隊將接到一起查處一起。

  本報記者 姚長壽 張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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