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正文
 

國資委將對國有產權轉讓作出具體規定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2日 10:17 解放日報

  新華社北京5月11日專電(中國證券報記者 郭鳳琳)國務院國資委將對《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中的部分條款作出具體規定,對協議轉讓的范圍和批準權限進行嚴格限定;并完善對國資監管機構選擇確定的產權交易機構的各項監管制度。

  在這份名為《治理產權交易中商業賄賂工作實施方案》的文件中,國資委提出,中央企業從今年4月初至9月底用半年的時間,對產權交易中的不正當交易行為進行自查自糾。
其內容包括:檢查國有產權轉讓進場交易情況,包括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是否在國資委選定的產權交易機構中進行,符合競價條件的產權轉讓項目是否通過競價方式進行交易,直接采取協議轉讓方式轉讓國有產權是否符合《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檢查國有產權轉讓中管理層受讓情況的合規性;檢查國有產權轉讓過程的規范情況等等。

  《方案》還提出,在2006年對北京、上海、天津三家產權交易機構實現聯網的基礎上,實現與各地國資監管機構選擇的產權交易機構的聯網工作,對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情況實施動態監測。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