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存在國有企業家“變身”政府高官的可能,股票期權就很難真正實施下去
一個可能讓國有企業家群體再次產生躁動的文件正在醞釀之中。這個文件與不久前剛剛出臺的給他們帶來的郁悶“叫停大型國企MBO”的辦法相比,應該算是一個利好。它就是國資委正在制定的《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試點辦法》。從字面上理解,“辦法”所謂的股權激勵可能包含兩部分內容:一個是管理層持股,另一個是股票期權。但就其針對“境外上市
公司”的特定對象來看,則極有可能就是股票期權。
在叫停大型國企MBO之后,又推行股票期權試點,正反映了長期激勵確實是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既頭疼又無法回避的一個命題。那么股票期權能否成為解決大國企長期激勵問題的一個突破口呢?局面似乎不容樂觀。
股票期權對于境外上市的國有企業的經營者來說,事實上并不陌生。在他們很多人的名頭下,都有數量不等的股票期權。2001年,中海油境外上市,CEO衛留成獲贈50萬股期權。筆者曾就此詢問某投行人士,他說這都是“做給投資者看的”——因為老外不相信沒有股票期權激勵的高管層能夠真心實意地為企業長遠發展考慮。中石油上市時,馬富才也有230多萬的“模擬股票期權”,其它如李毅中、劉明康等曾經的境外上市國企的負責人都有股票期權的安排。但從筆者了解到信息看,并無一人因行權而實現“一夜暴富”。
當然,放棄行權并非因為國有企業家們沒有實現自身價值的原始沖動,而是體制使然。對于這些具有依舊按照官員標準管理的國有企業家來說,行使股票期權不僅對個人來說不是最明智的選擇(在中國,仕途也許是更不錯的選擇),也為現有的公務員管理體制所不容。事實上,像衛留成、李毅中、劉明康等人,最后的結果都是從境外上市公司負責人的位置調任部級高官。相信今后這樣的“身份轉換”還會不時發生。這恐怕是《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試點辦法》要面臨的最大挑戰。
(杜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