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體制之困觸發國家環保總局的擴權沖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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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18日 16:39 第一財經日報 | |||||||||
16日上午,人民大會堂貴州廳,國家環保總局局長謝振華對坐在兩邊的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和汪紀戎說道:“我昨天見了曾培炎副總理,我們商量了明年召開一個全國環保大會,把各省市的一把手都請過來。” 謝振華是個“老環保”,1982年進入環保總局后,20多年沒動窩。他也是一個敢說真話的官員。
在謝振華見曾培炎前,一個說法在環保系統內不脛而走:國家環保總局有望在兩三年內與國家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平起平坐”,升格為“環境保護部”,而不再是現在的“二級局”。“高層領導已有此說法,”一位環保方面的專家對記者說,“就連全國人大和政協方面,也有同樣的聲音。” 環保體制之困 兩個月前,在有關淮河治污花了“600億元還是193億元”的爭論中,諸多的“板子”打在了國家環保總局的身上,外界責怪:治淮十年,耗費巨資,但效果不明顯,環保總局為此應當承擔責任。 “企業排污,抓到了,我們只能罰點錢了事,我們沒有執法權,而罰款數額又有限。”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汪紀戎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罰款最高限度不超過20萬元,而企業治理污染的費用比這個高得多,這也就造成守法企業成本高,違法企業成本低的尷尬局面。 按照現行的行政管理體制,地方環保局歸當地政府管理,環保官員由當地任命,上級環保部門只有業務指導。 在年中的“綠色中國論壇”上,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說:“要治理好環境污染,一些地方政府靠不住。” 此外,一些地方環保部門的官員出于地方保護的目的,對環境違法行為包庇、縱容、袒護,有的甚至謀取部門和個人的利益。 “擴權”之論 “我們在和平年代最重視經濟發展,其次是社會問題,再次是環境生態。經濟形勢一日一變 ,社會形態一年一變,環境生態十年一變,但它們產生的實質影響正相反。經濟危機可以通過宏觀調控加以化解;社會危機需付出巨大政治成本才能平息;而環境危機一旦發生,將變成難以逆轉的民族災難。”潘岳這樣說。 這段被稱作“盛世危言”的言論,其實正是環保總局尋求“擴權”核心。 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境監察局官員證實,全國環保系統內部正在構建一個上下協調、統一的垂直管理體制:加強國家和省級環境監察部門執法力量。國家設立分片管理的環境監察分局,省級環境監察部門根據需要在重點地區設立環境監察派出機構。對于市以下環保部門,特別是經濟開發區環保部門,逐步實行垂直領導。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的任免,要征求上一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意見。 據環境監察局官員稱,一個有關建立“環境警察制度”的建議也已擺上臺面。環境警察制度可借鑒國外成功經驗,如美國聯邦環保局設有專司偵查、起訴職能的執行處,50個環境檢察官辦公室和200多名環境檢察官等,建立起中國的環境監察專員制度,并以此為基礎,逐步建立中國的環境警察隊伍。 今年10月,江蘇省已在全國率先成立了省級環境監察局,在全省形成了總隊、支隊、大隊、中隊四級標準化序列“兵強馬壯”的環境監察隊伍。 政績考核之變 在內部強化權力的同時,環保總局的“擴權”之手也伸向了外部。 “政府官員的政績考核指標是各級政府管理者工作方向的‘指揮棒’。”從政多年的潘岳確信,“政績”最為各級官員所看中,也是升遷最為重要的資本。而科學全面的官員考核指標,可以引導政府管理者尊重自然規律,促進人口、資源、環境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潘岳多次對媒體表示,中國政府已將環境保護列為基本國策,并成為各級政府管理者的職責所在。理所當然地,“抓環保,首先得抓政府主要管理者。” 據潘岳透露,中組部已經和國家環保總局聯手,在我國的部分省份進行試點,將環保方面的指標納入干部考核體系,環保業績將直接影響到地方官員的政績。“也就是說,地方環保上不去,地方黨政一把手的仕途也就長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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