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規則的實質其實是銷售人員與公司進行的一場博弈,最終達到一種潛在的利益均衡。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很多潛規則不可能完全杜絕,公司只能盡量做到事先預知,事后調整
文/本刊記者 王喜軍
美國學者勞倫斯·彼得在對組織中人員晉升的相關現象研究后,得出一個結論:在各種組織中,雇員總是趨向于晉升到其不稱職的地位,這就是管理學上著名的彼得原理,也被稱為向上爬的原理。這種現象在現實生活中無處不在,因為制度背后常常存在著各種漏洞,而在單靠業績指標來決定晉升、去留和業績的銷售團隊中,鉆空子的漏洞更是五花八門,層出不窮,甚至在大公司里,也不例外。
左右手的交易
X公司是做搜索引擎服務的,已經多年牢牢占據國內市場的大部分份額,銷售員徐華明(化名)他們的任務,就是把公司基于搜索引擎關鍵字做成的產品不斷地推銷給新客戶,從而為公司帶來源源不斷的財源。經過基本產品知識、專業知識、電話銷售技巧等實戰方面的培訓之后,徐華明們被派上了戰場。
在X公司的銷售隊伍中,職位大約分為5級左右,分別是銷售員、銷售主管、銷售經理、銷售總監,以及大區總經理,職位不同,相應的薪資補貼等待遇也各有不同。一個銷售員的底薪大約在1200元左右,加上交通補助、住房補助、交通補助等,每月的底薪在1700元左右,其它的收入,則完全要靠業績提成說了算。而做到銷售主管,其底薪也漲到了1800元,除去各類補助,還會享有公司每月發的400元津貼,除此之外,還能有機會可以購買公司的內部股,而該公司的股票在證券市場的表現一向相當優秀。不過,銷售主管每月還要自己簽單,完成規定的業績量;到銷售經理的級別時,底薪大約就可拿到2500元,津貼也相應提升到700元左右,除了享受購買內部股的權利之外,其還有一項重要的特權,就是可以自己不去簽單,而從所帶領的團隊業績中拿提成。除此之外,公司每天、每周、每月,都會對名列前茅的銷售人員予以各種獎勵。應該說,X公司的激勵制度是相當多也相當完善的,問題出在公司為了激勵銷售人員發揮自己的潛力而出的一項政策上——這項政策規定,如果銷售人員能夠連續3個月做到每月都簽6單以上,就可以升到銷售主管,如能連續5個月都能做到,則可直接升到銷售經理,享受中層管理者的待遇。
徐華明做銷售已經有8年,能力,經驗和資源都不欠缺。但是,第一個月,徐華明拼死拼活地使出了渾身解數,最后也只是勉強拿到了5單,第二月,則只拿到了4單——這個總成績算是很不錯的了。只是讓他大跌眼鏡的是,身邊的同事水平并不比他差多少,大部分每個月平均也能拿到5單左右,而有一個超級銷售員更是一舉突破了單月7單的記錄。三個月之后,該名超級銷售員順利升任主管,五個月之后,又順利當上了銷售經理,開始帶領團隊作戰。徐華明一開始將這種情況視為偶然,后來留心了一下,便漸漸發現了其中的奧秘:在公司的產品設計上,每單的對外報價不過3600元左右,如果有幾個固定的客戶,或者與公司的“黑代理”達成穩定的合作關系,銷售人員咬咬牙,自己把幾個單子先買下來,然后再降低一點價格甩出去,并非難事。更有甚者,有人還直接自己偷偷注冊了公司,專門方便自己的“倒騰”。在這個過程中,個人需要付出一點前期的成本,但是伴隨晉升上升所帶來的薪資和福利的提升,這點損失還是可以沖抵的,更重要的是——職位提升了,以后即使跳槽,也可以邁到一個更高的臺階。而且,做到經理的級別,因為是享受團隊的提成,就可以不必再在暗中這么“搗騰”了。
“榜樣”的力量擴散很快,銷售人員都是非常聰明的人精,沒多久,這一招就被大家普遍“學習和掌握”了。一種微妙的氣氛在公司里蔓延,每月報業績單的時候,不少人相視一笑,心里什么都清楚,卻什么都不說。幾個超級銷售很快的被提拔了上去,大多數人至少可以保證飯碗無憂,剩下20%老老實實做事的銷售員,始終忙忙碌碌的每天擔著巨大的壓力,卻一直難以沖到前幾名,有幾個還面臨著業績不達標被淘汰的危險。
轉折點來自于公司在產品方面的一次調整。多年來,作為市場龍頭老大地位的X公司,在產品定價方面,卻一直比競爭對手低了2000元左右。公司高層經過研究之后,在2007年末,一舉把每單的最低價格拉到了5600元。這一次,“取巧”的成本抬高了。于是,到下個月發工資的時候,徐華明就聽有人領了萬把塊還喃喃自語:“完了完了,這個月虧了。”大家又互相笑了笑,還是什么都沒說。不過,之前已經升職的那幾位,倒是沒受到什么影響,畢竟不用自己去簽單了——要依靠團隊的力量嘛!過了沒多久,徐華明也因為種種原因,離開了X公司。
“表面上看,上述這種交易對于公司來說,似乎沒有什么損失。但是,實際上,造假者憑借著鉆制度的空子和漏洞,很快取得了晉升。其職位和待遇,并非是靠自己的真實本事獲得的,對于有能力的銷售人員來說,這是很不公平的一種現象。而且,私單的行為,也對公司統一的產品價格體系形成了沖擊,擾亂了市場,客觀上起到了類似于‘竄貨’的作用。對于公司發展來說是非常不利的,因為這意味著這個企業提撥的中層都是通過‘作弊’的手段晉升,而自身卻并沒有達到中層的能力要求。這樣下去,對于企業的競爭力會產生非常消極的影響。”一位業內專家對《當代經理人》表示。
控制和預防
凡是多的,還要給他,叫他多多益善,這就是馬太效應。出于對銷售人員的激勵,很多公司在激勵員工時,往往會將這一定律不自覺的進行運用。《當代經理人》在采訪中了解到某家媒體公司,廣告人員的激勵就分為1萬、5萬、10萬、20萬、50萬、100萬等不同的層級,每一個層級的提成從2%到15%不等,但100萬元是封頂的層級。不少銷售人員為了能拿到更高一級的提成,常常幾個人一塊合謀,集中把一個月的單子分到其中一個人身上,其它人則只留下保底的,使得其中一個員工的業績瞬時會沖的非常高。然后這些人事后再進行分成。“這就是并單的情況,一般每人都會多分出幾千塊,多的時候,能拿到上萬。”徐華明說。
那么,銷售職業中的這些潛規則如何控制和預防呢?在接受《當代經理人》采訪時,華彩咨詢集團管理咨詢總監提到了有些企業曾經采取過的方式:“有的企業在設立運轉體系時,就有一定的規劃性和預見性,提前預見到一些漏洞是當時的條件下難以彌補和完善的,然后負責人在制度實行的初期,就留心觀察,發現有鉆空子的人立刻揪出來,進行嚴肅處理。這樣樹立起幾個靶子之后,后來者就會受到震懾。然后企業等條件成熟之后,再對運轉制度進行階段性的變動。”
不過,這顯然不是根本之策。正略鈞策管理咨詢合伙人宋克春在接受《當代經理人》采訪時提出了自己的三點建議:“第一,公司可以加強道德標準的建設,建設具有公司特色的‘道德火爐’,對于某些違反公司價值觀的行為實行‘零容忍’,可進行一票否決,并予以重罰,給銷售人員造成巨大的威懾力,使其不敢去碰這些高壓線;第二,潛規則的產生,很多還是源于銷售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企業可以在業務流程上要進行控制,一些采用了數據庫分級控制的信息化管理工具,現在已經完全可以做到這一點,但這些信息應是動態的、可修正的、充分對稱的;第三,在激勵機制的博弈上,應該看到,有些銷售制度帶來的激勵效應是遞減的,企業應該設法進行調整。在這方面,企業也應該不斷的探索,結合自己的企業實際,可以考慮引入一些數學公式和變量,最終形成適合自己的比較穩定的銷售考核體系。”
不過,宋克春也認為,潛規則的實質是銷售人員在與公司進行的一種博弈,最終達到一種潛在的利益均衡。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很多潛規則不可能完全杜絕,公司只能盡量做到事先預知,事后調整。“老板應該意識到銷售激勵方式的復雜性,并將不可控因素提出來,以便在發生分歧時,雙方可以再次進行談判。很多老板在銷售的激勵方式上不太專業,沒有衡量到利益的均衡點,這方面,國資委對央企的考核制度做得是比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