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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專利漁翁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3日 18:14 21世紀經濟報道

  2月24日,藍莓(BlackBerry)無線電子郵件與通信設備提供商——移動研究所(簡稱“RIM”)與控股公司NTP之間長達五年的專利戰終于有了定論,聯邦法官沒有做出在美國停用藍莓服務的判決,而是要求雙方努力達成和解。

  雙方最基本的沖突在于NTP聲稱RIM使用無線信息傳送網絡發送電子郵件是侵犯其專利權的行為。但這場爭端還引出了更加發人深省的問題,包括:既然NTP尚未將其專利投放市場
生產,RIM是否應將銷售收入按一定比例支付給NTP?這場法律大戰緣何曠日持久?美國專利許可專利制度能否應對技術創新和潮水般涌入的專利申請?

  大家都在密切關注這個長篇故事的發展和結局。畢竟,藍莓在美國擁有超過300萬的用戶。而且,如果法庭判RIM敗訴將有可能導致公共安全問題,盡管RIM已經表示部分客戶(譬如政府和緊急事務處理人員)或許可以免予執行判決。

  有人認為這場爭端反映了專利制度存在的缺陷,但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教授波爾克·瓦格納(R. Polk Wagner)對這種觀點不以為然。他說,“這樁案件怎么看都沒有反映出什么缺陷。RIM稱NTP的專利無效,這項技術的發明者并不是NTP。現在的問題是當事雙方以前都不愿以合理的條件來解決爭端。”

  專利漁翁

  當有人問及沃頓專家如何看待RIM與NTP的專利官司時,他們都不可避免地使用了“專利漁翁”這個短語。“專利漁翁”是個俚語,用于形容那些買下模糊不清或者過度濫用的專利,然后坐等專利被侵犯的企業或個人。接著被侵權的個人或企業會提起法律訴訟。克萊蒙斯說,這場游戲的最終目的就是根據官司的規模大小索取賠償。

  他指出,RIM曾有很多次機會可以解決與NTP的爭端。雙方其實在2005年3月曾宣布以4.5億美元達成和解,但幾個月后又取消了這樁交易。在這期間,NTP與RIM的競爭對手諾基亞于2004年6月達成專利版稅交易,還在2005年3月和2005年12月分別與Good Technology和Visto達成類似交易。RIM早期多次拒絕與NTP和解的機會,它當時可能只是錯誤估計了形勢,而現在要達成和解的代價非常昂貴。“專利漁翁”是目前制度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NTP與RIM案件的是非曲直姑且不論,至少我們現在都對專利所能發揮的作用非常明確,即使落在那些從不打算將專利投入實際應用,只是坐等別人的發明來侵權,然后提起訴訟的人手里也是威力無窮。

  芝加哥科克蘭德-埃利斯律師事務所(Kirkland & Ellis)合伙人戴維·卡拉罕(David Callahan)認為,專利漁翁的問題在于這個短語太容易被濫用。事實上,任何因專利問題被起訴的人都聲稱對方是專利漁翁。他說,“現在維護專利權和為此花錢對簿公堂的個人越來越多。”卡拉罕曾在2004年幫助亞馬遜(Amazon)成功打贏了與IPXL控股公司(IPXL Holdings)的侵權案。當時IPXL起訴亞馬遜的1-Click快速購書及結賬服務系統侵犯其電子資金交易系統的專利權,并索賠5000萬美元。

  韋巴赫說,專利局當然需要更多的審核人員,掌握更加專業的技能和了解更多的公共知識,但專利漁翁和含混不清的訴訟案件處理起來也愈加復雜。“授予的專利中有些質量不高,有些公司鉆法律不確定性的空子,以起訴侵權作為威脅對創新技術征稅。然而并非所有應用專利的公司(包括從原發明者手中購買專利的公司)都是‘專利漁翁’。專利對于不同行業的意義各不相同。以制藥企業和半導體公司為例,專利對于它們都至關重要,但它們使用專利的方法卻有著本質區別。”

  不堪重負的專利局

  沃頓商學院的運營學與信息管理教授托馬斯·李(Thomas Y. Lee)認為,無論RIM與NTP的官司如何了結,專利之爭都不會很快消失。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按規定我們授予專利的標準是‘首先公開發布’而不是‘首先創造發明’。這在信息技術行業可能會產生問題。”

  爭端增加的另一大原因在于:現在仔細審視專利并找出潛在的沖突很容易。回顧過去,從前的專利制度并沒有改變,不同的是現在我們可以進行電子搜索。數據過去也有,但現在我們可以對數據進行篩選,形勢也因此發生了變化。想想大約在三十年前,授予專利是為了防止對顯然沒有技術含量的“覆蓋式梳頭法”產生任何爭端,那么今天更加錯綜復雜的技術進步陷入專利沖突也就不足為怪了。

  韋巴赫還說,專利局的問題并非一定是它無法處理高科技專利,而是“申請專利的個人與企業日益增多,它已經完全不堪重負了”。他建議專利局控制關于軟件與商業方法的專利申請,收緊申請程序。而與此同時,專利申請還在不斷涌入。2月14日,專利局宣布授予第700萬項專利。從公布首個專利發展到第100萬個歷時75年,從500萬上升至600萬是八年,而增加至700萬只用了六年多時間。

  1月3日,專利局宣布限制專利申請、精簡程序并重新對以前評審的專利展開調查。據專利局估計,2004年35.5萬件新專利申請中有三分之一都是早先評審過的專利,現在“僅僅對其做出有限的修改,甚至將曾被專利局拒絕的申請原封不動”重新提交到專利局。

  專利局還在聲明中指出,“每年的專利申請個案正在激增”,但局里的資源卻跟不上申請的增長速度,所以“很難做出可靠連貫而又及時的專利許可決策。而延緩授予專利可能會推遲新產品上市的速度,向不具新意且缺乏創意的發明授予專利也可能會阻礙競爭和經濟增長。”

  李認為,大量涌現的專利會迅速引發許多爭端。譬如,RIB的藍莓技術是侵犯了專利還是只是自己開發的出色創意?“雙方都舉出了令人無可辯駁的證據。而假如沒有RIM,NTP的專利能否被推向市場?”沃頓法學與商業倫理教授丹恩·亨特(Dan Hunter)說,我們可以得出的結論就是專利制度給創新造成了難題。雖然法律對專利的定義非常明確,“但目前的專利制度并不支持21世紀的商業模式”。

  和解時刻

  RIM與NTP的專利之爭因為他們各自在談判中所持的立場而更加引人注目。RIM會失去一切,包括它提供的服務和客戶,而NTP表面上看沒有任何損失。也就是說假如NTP打贏官司,它將得到豐厚的報酬。假如它輸了,也不會對現狀產生任何影響。韋巴赫說,“NTP最大的王牌就是威脅關閉藍莓的服務,但如果它摧毀了藍莓的搖錢樹,也就等于割斷了自己依靠授予專利許可帶來的收入流。NTP希望RIM賺大錢,前提是同意它在其中分得一大杯羹。”

  鑒于RIM與NTP各自的立場,正如法院的判決,專家也認為雙方應該能達成和解。RIM當然希望將全部的業務盈利都控制在自己手中,但NTP如果終止RIM的技術也不會得到任何好處。這場官司沒有贏家。和解的另一大理由是無論判決如何,歷時數年的上訴都將讓這場爭斗無休止地糾纏下去,雙方要想得到終裁都得再等三年時間。瓦格納說,“現在雙方不得不坐下來和解。而且鑒于他們以前幾乎和解成功,這次判決應該會刺激他們加快行動。”

  [本文由賓夕法尼亞大學沃頓商學院下屬的沃頓知識在線(www.knowledgeatwharton.com.cn)授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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