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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董事會 意義在哪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1日 18:34 《董事會》
文/佴永松 建立和完善中央企業董事會試點,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舉措。我們欣喜地看到,中央企業董事會試點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在開展董事會試點工作之前,包括寶鋼在內的多家國有獨資公司如中國誠通控股公司、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等,其董事會基本上由原來的經理人員組成,董事會與經理層機構“疊床架屋”,基本上沒有實際效用。分權與制衡,這一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特點,在國資委領導下的百余家規模龐大的央企管理機構中難于體現。龐大的國有資產實際上還是維系在“一個人”的素質和狀態上,決策風險和道德風險則難以避免。因此給企業造成損失甚至是嚴重損失的案例,在實踐中并不少見。 從2004年起,國資委開始著手董事會試點籌備。2005年10月,寶鋼集團新董事會正式亮相,這標志著中央企業建立和完善董事會試點正式拉開帷幕。第一期試點,確定了寶鋼集團、神華集團等13戶試點企業。至2006年底,這個數字擴大到了19戶。按照國資委總體計劃,今年央企新董事會組建工作已初步完成。 在國資委對央企董事會制度大力推進的同時,對董事會之于央企的意義應從上到下取得共識。那么,央企董事會對國有企業改革的意義究竟在哪里? 首先,國有企業市場化方向要求其建立與之匹配的政企分開、權責明確的自我治理機制。國有企業的市場化方向對國有企業資源配置權提出了新要求,市場決定資源配置將逐漸取代政府的行政控制,在完成資源配置權轉換的同時,國有企業必須建立市場化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在國有企業中引進董事會制度將是不二選擇。 其次,實行董事會制度可以突破國有企業產權改革誤區。2005年10月的寶鋼集團董事會制度試點會議中,國資委主任李榮融指出,選擇國有獨資公司進行董事會試點,主要通過規范公司治理結構來加快推進股份制等各項改革。同時,也是從中央企業的實際出發,通過建立和完善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規范行使中央企業對其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東權利,確保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促進上市公司做大做強。 國企產權是否明確這樣的問題爭論已久。通常認為,國家作為股東不能像自然人一樣通過自己行使權利,而行使國家權利的政府機構又不適合直接管理企業。不管是真命題還是假命題,董事會制度將對國家股東的權益予以保障,在保證董事會獨立性和享有充分職責后,董事會將真正代表國家股東的利益并對國家股東負責。 再次,國企引進董事會制度是對國企觀念和國企管理模式的偉大創新。國有企業曾經一度固化的形象在其經受了生死考驗之后,正在努力尋找新的角色定位。優化組合、人力資本結構調整這樣的一系列進程都在改變著國企曾經在人們心目中的形象。在國企改革過程中,固有的體制逐漸被沖散,新的規范而有效率的體制在曠日持久的爭論中并沒有得到最終確立。董事會制度將讓國有企業的領導以至職工轉變觀念,放寬視野,在國企逐步健全的治理機制中自我完善。而董事會制度對于國家如何切實有效地操控國有資產,更是一次偉大的制度變革,也是一次偉大的制度創新。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步伐加快、科技和管理不斷進步、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企業生存和發展環境已經發生了深刻變化。尤其是隨著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過渡期結束,國內市場全面開放,國有企業不僅要面對國內企業競爭,也更加直接面臨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國有企業要生存和發展,就必須建立適應這一變化和要求的現代公司管理體制。愿央企董事會試點改革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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