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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涉訴狀況調查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 13:22 《法人》
從改革中破繭而出的民營企業,在享受高速發展喜悅的同時,仍在不斷接受市場風雨的考驗和洗禮中面臨著各種認識誤區、法律障礙和體制束縛,亟待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優質的法律服務。因此,成都武侯區成立調研課題組,開展了針對民營企業涉訴案件的專項調查研究。在為期4個多月調研活動中,先后走訪民營企業30余家、與區經貿局和區工商聯聯合發放“民營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及法律問題”問卷調查表120余份、召集民營企業家和辦案法官舉行座談交流會5次、調取并研討典型案例70余件,獲得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初步掌握了民營企業涉訴案件的基本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民營企業涉訴案件發生頻繁 據統計,2003年,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受理各類案件共計5677件,其中民營企業涉訴案件2040件,比例接近36%,涉案的民營企業多達1100余家,涉案標的額約3.22億元。由此可見,民營企業涉訴案件非常多,其“官司纏身”的現象十分突出。 (二)各類合同糾紛占大多數 合同糾紛是民營企業涉訴案件的主要表現形式。2003年,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共受理民營企業涉訴的各類合同糾紛962件,占民商事案件總件數的95.4%。在該類糾紛中,案件類型上又呈現相對集中態勢,其中以買賣合同糾紛為最多,共422件,占合同類糾紛的43.87%,其次分別為借款合同、服務合同和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三)群體性糾紛呈明顯上升趨勢 群體性糾紛增加是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近幾年受理案件的一個顯著特征,這明顯反映且主要集中于借款合同糾紛、物業管理合同糾紛和勞動爭議案件中,例如文氏物業公司120人物業管理合同糾紛、天川公司89人追索民工勞動報酬糾紛。這些案件處理不僅直接涉及到眾多民眾的切身利益,而且關系到涉訴企業的發展甚至生存,稍有不慎就極易誘發不穩定事件。 (四)新類型案件大量出現且適用法律困難 這類案件由于面臨法律法規調整范圍的空白且無審判經驗的積累而在處理時倍感困難。如天歌股份集團公司與和君創業管理咨詢公司等股東大會召集權糾紛,雖然《公司法》對臨時股東大會召開的情形進行了規定,但因缺少有關程序設置和法律責任的內容而導致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在認定臨時股東大會召集權歸屬及其效力問題上無章可循。類似案件反映了民營企業和人民法院在社會轉型時期,新問題、新情況層出不窮而調整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相對粗疏與滯后時所面臨的窘境。 (五)民營企業既是侵權人又是被侵權人 民營企業因各種原因在其自身合法權益不斷遭受侵害的同時也在不斷地致他方權益受損。據不完全統計,在各類涉及民營企業的民商事案件中,民營企業作為原告的占47.8%,作為被告的占82.3%。經濟往來中的“三角債”更凸顯了民營企業既作為侵權人又作為被侵權人的特點,例如9原告起訴中海貿易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涉及貨款124萬元,而同期該公司起訴另外7家單位拖欠其貨款的金額就達329萬元。 (六)中小民營企業涉訴較多且難以享受法律援助 在民營企業涉訴案件中,80%以上的企業都屬于中小企業,這主要是因為大型民營企業相對而言產權制度清晰,企業管理規范。但另一方面,中小民營企業在面臨大量糾紛的情況下卻難以享受到必要的法律援助,不僅司法行政機關對中小民營企業提供法律援助的數量少之甚少,而且人民法院實施的司法救助也因囿于相關制度的不完善而難以惠及。據統計,2003年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共為1036件案件的當事人緩減免訴訟費65.72萬元,其中針對中小民營企業的尚不足1%。 (節選自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課題組《關于民營企業涉訴案件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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