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公司在改變封閉式研發的傳統
——訪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常務副院長薛瀾
□記者 王強
跨國公司越來越多地與中國高等院校展開多方面合作,更深入地參與到中國教育體系中,不但受到了媒體的注意,也引起了中國公共政策研究專家們的興趣。
從2004年開始,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常務副院長、清華大學中國科技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薛瀾教授主持了一項細致的課題研究。課題組通過收集公開媒體信息、直接聯系高校科研主管部門等方式,共獲得全國范圍內202個跨國公司與高校聯合研發機構的信息。同時,課題組向全國95所“211”工程高校科研主管部門發放了聯合研發機構調查問卷,由該部門組織聯合研發機構負責人填寫,共回收有效問卷51份。2005年,他們還對北京、合肥、杭州等地高校的11家聯合研發機構進行了深度訪談。
目前,這項名為《中國大學與跨國公司聯合研發機構研究》的課題報告的前期調研工作和統計分析已基本完成。就有關問題,《商務周刊》采訪了課題負責人薛瀾教授。
《商務周刊》:跨國公司為什么對與中國的大學合作很熱心,他們的目的是什么?
薛瀾:可以說,改革開放和跨國公司進入中國后,就開始與高校有了合作。目前跨國公司與中國大學的合作確實越來越多,合作越來越深入,而且增長也比較快。
跨國公司與高校合作的目的,第一是為公司發展尋找和培養優秀的人才,這是很重要的一個原因;第二是為公司樹立良好的形象,比如在高校設立獎學金、無償捐助研究資金等具有公益性質的行為;第三是樹立產品形象,奠定潛在市場。比如無償向學校捐助設備或者軟件,供師生使用,這很有可能會使得這一部分在中國未來最有消費能力的群體形成產品消費的路徑依賴;第四是聯合研發,利用中國高校在科研方面的優勢為公司提供相對“物美價廉”的服務。
《商務周刊》:在你們的調查中,跨國公司與中國大學建立聯合研發機構的現狀如何?
薛瀾:目前,跨國公司研發全球化趨勢不斷發展。
2004年,跨國公司研發支出達到4500億美元,占全球研發總支出半數以上。2004-2005年間,超過半數以上的研發水平領先的跨國公司已在中國、印度或新加坡設立了研發機構。2001年之前,跨國公司在華各類研發機構不超過200家,根據國家商務部的資料,截止到2005年,跨國公司已經在華設立了750家研發機構。一些規模較大的跨國公司已經初步構建在華研發體系,并進入戰略整合階段。
伴隨著這一進程,跨國公司逐步改變封閉研發的傳統和提高效率,紛紛與中國的高校開展各種形式的合作,包括設立獎學金、捐贈資金和儀器設備、委托研究以及合作成立研發機構。
以微軟為例,他們已經與中國5所高校建立了“聯合實驗室”,開展了40多個研究項目,發表各類論文240多篇,這些“聯合實驗室”已經被教育部第一批納入重點實驗室管理體系。
從1992年到2002年,清華大學與跨國公司建立了48家聯合研發機構,累計合作金額超過16億元人民幣。
而截止到2005年底,來自14個國家和地區的97家跨國公司與我國36所“211”工程重點高校共成立了202家聯合研發機構(聯合實驗室、研發中心、技術中心等),其中2005年底前已投入運行的有190家,分布在北京、上海、哈爾濱等17個城市。
跨國公司與中國高校的合作盡管正處于快速發展階段,但相對跨國公司在華研發投資的整體投入,相對跨國公司與世界一流大學的合作深入程度,相對于我國高校國家級和部委重點實驗室的規模,聯合研發機構仍處于起步階段。
《商務周刊》:中國高校能從合作中獲得些什么?
薛瀾:在研究中,我們發現,從人員、經費、項目規模和成果產出等指標看,跨國公司與中國高校聯合研發機構的整體規模還相對有限。但其技術活動已經在研究人員科研能力的提升、大學知識網絡的擴展、促進學科平臺和研究隊伍的形成等方面對我國大學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產生了直接的“推動”和明顯的“催化”作用,表現在:聯合研發機構的建立,有利于高校科研隊伍的建立和科研人才培養;聯合研發機構研究過程中雙方的知識交流,增強了大學研究人員的研究能力和科研管理能力;聯合研發機構促進了高校技術合作網絡的形成和學科科研平臺的建立。
我們注意到,一些大學愿意與跨國公司而不是中國企業進行研發合作,除了看重跨國公司具有的資源和技術優勢外,其相對中國企業的科研管理水平和操作的規范性也是重要原因。
《商務周刊》:雙方的合作是否也經歷了一個曲折的過程,其間是否也暴露出來一些負面影響?
薛瀾:已有的研究也表明,與跨國公司的技術合作可能在某些方面對東道國大學產生不利影響,例如大學已有或通過合作研究產生的知識產權被跨國公司低價占有,東道國研究人員從本地大學和研究機構向外資研發機構的流動等問題。
最初的時候,中國高校在資金等資源上非常缺乏,非常急于通過與跨國公司的合作獲取資源,以彌補經費的不足。而且早期我們高校的知識產權管理也不嚴格,所以在自身利益保障和知識產權保護方面要求比較低,甚至很少考慮這些因素。這種情況下,有一些聯合研究機構研究層次不高,只是幫助跨國公司進行一些輔助性的研究,個別的也有合作過程中把多年的研究成果流失了,被跨國公司利用合作的方式廉價拿走。你可能前面已經做了5年或者更長時間的工作,在此基礎上,跨國公司給你提供了一年的科研經費,最后的成果卻都屬于了跨國公司,高校沒有獲得持續的收益。
在發展過程中,中國高校逐步開始考慮自身利益的長遠保證和知識產權的維護,最近這幾年,從整體來看,中國大學都有了一套比較規范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我們在調研中發現在合作研發過程中,很多高校明確要求與跨國公司共同享有知識產權,或者明確學校完全擁有知識產權。
《商務周刊》:本刊采訪中發現,許多跨國公司參與中國教育,都是本著宣傳企業社會責任,宣傳環保理念,無償提供資金設備,他們是想做“活雷鋒”嗎?
薛瀾:有一點要明確,就是企業的目的非常明確,就是要盈利,這是分析任何企業行為的前提。但企業通過什么樣的方式盈利呢?不同的企業策略不同,有的企業可能目標比較短淺,追求短期利益,有的企業眼光可能比較長遠,希望保持一個持續的盈利,這時候,企業就會更多的考慮企業的公共形象、社會責任。
比如豐田公司在2005年資助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成立產業發展與環境治理研究中心,他們的資助相當于公益性質的捐贈,豐田公司不會干涉中心的具體研究事務,他們也沒有在研究中心掛名。
我們也是第一次與豐田合作,他們很認真,豐田更關心中心能否發展成為一個優秀的公共政策研究機構,所以中心聘請了青木昌彥和吳敬璉這兩位著名的經濟學家擔任學術委員會的首席顧問。
我們在與跨國公司合作過程中,往往會出現兩種誤區。一是總認為我們與跨國公司合作就是“與狼共舞”,跨國公司永遠是心懷叵測的“狼”;另一個誤區是希望對方是“天使”和“活雷鋒”,一切都是無償的。這兩個誤區中的任何一個都會阻礙合作。
《商務周刊》:除了捐助和合作建立研究機構外,我們注意到,跨國公司已經開始深入到中國大學教材的制訂上,比如微軟亞洲研究院出資參與中國高校精品課程。本刊采訪的一些人士對此表達了擔憂,他們認為,跨國公司支持中國教育,會潛移默化地侵蝕中國的“教育主權”,因為他們的教育方式和內容,有一些會與我們的教育目標不符,對此您如何看待?
薛瀾:對于這一問題,我覺得在改革開放這么多年的今天,在全球化的環境下,首先要用開放的眼光看待。其次,在開放合作過程中,我們自己要非常清楚,什么是國家利益,什么是大學的利益,什么是企業的利益,這些在合作之前就要非常清楚。同時也要非常清醒認識到,不管是大學還是跨國公司,都希望通過合作獲得有形和無形的利益。以上都清楚后,大家再來開誠布公地談怎樣合作,這樣的合作才有可能持續下去。
回頭看微軟等的例子就很清楚了。如果微軟提供的是一些很好的技術、理念和方法,作為我們很多教材中的一種,我覺得也未嘗不可,甚至是必要的。國外很多領域的教材編寫需要聘請有實踐經驗的工業界人士參與,但是這種參與應當是公平的、多元的。如果微軟或其他某個公司希望通過這種參與形成自己在中國的壟斷,超越公平競爭,這就需要我們政府部門去認真研究和分析了。
跨國公司更深入地參與到中國教育體系中來,這會不會侵犯中國的“教育主權”,改變我們的教育方針,影響中國未來的價值觀,這些都需要認真研究和探討。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教育主管部門和大學應該清楚,一方面教育應該是開放的,在與跨國公司合作過程中我們吸收的是更先進的科研理念、技術和管理方法,培養更優秀的人才;另一方面,教育確實涉及到價值觀問題,所以我們在開放的同時要確保在中國大學教育中堅持明確的價值導向,確保我們民族的、主流的價值觀,在開放過程中能夠不受干擾,發揚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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