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吉鵬
作為一名咨詢工作者,我一直在思考一個看似簡單的問題:管理學首先要解決什么問題?管理實踐者們總是有N種需求,管理學者們也總是有N種解釋,N種需求與N種解釋卻總是無法一一對應。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所看到的企業家往往在某些方面出類拔萃,可是在實現企業價值,或者說將企業內各種人的因素組合在一起、進行利益相關者價值最大化的過程中,往往是顧此失彼。這樣的例子在改革過程中比比皆是。山西文水縣海鑫集團的李海倉先生因為與昔日的競爭對手發生爭執,而慘遭殺身之禍;河北徐水縣的孫大午先生因為與金融企業缺乏有效的溝通,融資渠道不暢,冒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結果招來牢獄之災;浙江的一些企業家因為沒有很好地處理與員工之間的關系,在事業如日中天的時候,慘遭毒手;廣東一些企業家由于不善于和政府溝通,在企業產權改革的過程中,身陷囹圄。所有這些事例都說明,在中國轉型期,企業家如果沒有處理好各方面的法律關系,很有可能會給企業或者自己帶來深重的災難。
所以,管理學首先要帶領企業家走出轉型期的沼澤,認清自身的價值,尋找成功的方向,制定實現目標的具體方案。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企業管理學首先應該是企業家管理學。企業管理學界應該了解中國企業家的生存狀況,了解企業家的喜怒哀樂,了解企業家的成長歷程,了解企業家成功的手段和方法,了解企業家未來的方向。很遺憾地是,在當前學術界,對待企業家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一種認為企業家只是企業的一個組成部分,他們沒有看到企業家對企業資源的整合作用,沒有看到企業家的崇高價值。這些學者把企業作為研究的目標,而把企業家作為企業的附屬物,認為在一個企業中,企業家只是一個螺絲釘。這種消解企業家作用的思維方式,固然有利于從宏觀上了解企業的走向,但是在實際生活中,由于弱化了企業家在企業發展中的作用,所以,其研究結論往往不具有現實性。從根本上來說,企業家確實是企業的有機組成部分,但是,企業家與其他企業人員的不同之處就在于,企業家是一切資源的整合者,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企業家是企業一切法律關系的總和。所以,研究企業,必須首先研究企業家。沒有企業家,就沒有資源的整合者,自然也就沒有成功的企業。另一種觀點則認為,企業家是企業的上帝,企業離開了企業家將一事無成。這種觀點雖然看到了企業家的價值,但沒有看到企業家在資源整合過程中所發揮的獨到作用。企業家不能包辦一切,企業家的作用還必須通過企業其他人的價值實現體現出來。如果僅僅看到企業家,而沒有看到企業家在資源整合過程中對每一個企業成員價值的發現,沒有看到企業成員主觀能動性的發揮,而只是一味地強調企業家本身的作用,那么,很有可能將企業家推到極端危險的境地,使得企業家成為孤家寡人。
在社會轉型期,企業家的商海沉浮從不同的角度見證了我國的改革歷史,為企業的成敗提供了特有的參照坐標,是非常難得的人物史。企業家市場在我國尚不明顯。企業家的自我探索和公眾對企業家的關注,為學術界研究企業家群體提供了難得的機遇。但如果管理學家沒有良好的自我定位,沒有看到企業家在企業發展中的作用,沒有注意到中國企業與中國當代改革大環境的關系,尤其沒有注意到企業家的成長與中國現實政治生態的變化,那么很難對企業和企業家作出正確的判斷,更難以對中國未來企業的發展和企業家的成長提出具有建設性的意見。
研究管理學,如果見物不見人,沒有把人的價值實現作為最基本的判斷標準和價值取向,那么,管理學就迷失了自己的方向。管理學從本質上來說是關于人的學問。從這個角度來看,管理學家應該是政治家,了解現代社會人的政治訴求;管理學家應該是社會學家,了解人的社會群體屬性;管理學家應該是法學家,了解社區人群共同的行為規則;管理學家應該是心理學家,了解人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并通過影響心理波動發揮人的潛能;管理學家還應該是哲學家,能夠洞察人的價值觀、世界觀、人生觀。
在企業管理中,管理學的首要任務就是要找出能夠將各種價值判斷組合在一起的企業家。將企業家看作是企業的人格化,然后將企業的法律關系變成企業家的法律關系,從而使企業家成為一切法律關系的化身。發現企業家的價值、找出企業家成長的條件、給出企業家的評判標準,是企業管理學的核心內容。
(供稿:仁達方略 作者為仁達方略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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