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刊陸續接到消費者投訴,稱一些保險機構以進住“養老社區”為噱頭吸引消費者,通過不實宣傳或模棱兩可的講解,給消費者造成購買其保險產品即可進住或有機會進住“養老社區”的印象。
記者從北京市保監局獲悉,截至目前,監管部門沒有審批或備案過與“養老社區”進住掛鉤的保險產品,市場上也沒有保險產品明確提供此類延伸服務。
《中國質量萬里行》提醒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過程中應留意幾個方面:
首先,仔細鑒別,審慎購買。不要僅憑銷售職員的介紹就草率決定購買保險產品,而要完整正確地弄清楚保險產品的信息,認真閱讀保險產品的條款。消費者需要特殊關注“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及“合同變更和解除”等重點條款,避免因口頭表述的局限和個人理解方式的差異。
其次,消費者應謹慎對待簽名,不可代簽。購買保險產品時簽署的投保單、回執或其他單據,都會作為合同雙方履行自己義務的證據,若單據內容與了解的情況不符時消費者仍簽了字,將來發生糾紛時則不利于自身權益的維護。
最后,建議消費者配合保險公司做好回訪工作。中國保監會要求各保險公司對投保人為個人的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人身保險業務在猶豫期(投保人收到保險單并書面簽收的10個自然日內)實行100%回訪確認。
消費者應再次確認是否清楚購買保險產品應留意的主要事項,若不認可或無意購買即可辦理退保,解除保險合同。保險公司除扣除不超過10元的本錢用度以外,應退還全部保費,并不得對此收取其他任何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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