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周刊》實習記者 李妍|北京報道
最近,關于年內實現北京市所有醫保定點醫院“同藥同價”的消息成為北京醫改的最新捷報。
北京市藥品和醫療器械集中采購領導小組日前宣布:北京市2010年藥品公開招標正式完成,共有6205個藥品中標,這些藥品價格整體下降16%,預計未來一年,可為在醫保定點醫院就診的患者節省藥費30億元,超出了集中采購初期制定的向社會讓利26億元的目標。
主管藥品招標采購工作的北京市衛生局副巡視員郭晉和說:“過去藥品招標采購中間環節過多,是公眾抱怨藥價虛高的癥結所在。因此,政府全額出資組建了統一的非營利性招標平臺,進行醫療機構用藥的集中采購。首次摒棄了中介招標平臺,避免企業將費用‘轉嫁’到藥價中。”
廉價基礎用藥(即列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最常用藥品)可以直接在網上成交,不用參加公開招標,是被業內普遍認為“最人性化”的舉措。
為了解決廉價基礎藥的短缺問題,鼓勵企業的生產經營,北京市制定了《短缺藥品目錄》和《低價藥品目錄》,對低價短缺藥品采取掛網采購的方式,比如對針劑1元錢以下、膠囊1角錢以下的藥品生產企業就開通了網上直接報價交易的“綠色通道”,只要企業報價不高于國家最高限價,均不用競標,直接在線接受評審專家的品質和療效評價,通過后即可成交。
“六組合一”也被認為此次北京新醫改的得意之筆。以往,北京市醫療機構按照其隸屬關系,分為市屬、部屬、高校等6個組各自獨立招標。因為各小組招標情況不同,競爭程度不同,企業的藥品報價也不相同,定價很混亂。而現今,統一平臺的建立就減少了重復投標的麻煩,也有利于引導企業降價。
北京市還通過全額出資組建統一的非營利性招標平臺,取消中介招標平臺,進行醫療機構用藥的集中采購,實現了政府直接對接藥企的“零距離”差價。
為了徹底擠干“水分”,北京市藥品集中采購平臺還采取了三重比對、兩次限價的措施,以駐京部隊用藥中標價、藥品市場(藥店)售價、全國15省市醫療機構用藥的中標價格為參考,共計收集了80萬條藥品的價格信息,與投標藥品報價逐一進行比對,并制定投標報價上限和成交參考價,形成兩次限價,高出限價者就要“出局”。
據郭晉和介紹,最快10月底、最遲年底前,北京市所有非營利性醫院和醫保定點醫院,都必須按照政府公示的標價采購,并在診療過程中使用中標藥品。
然而,在業內人士看來,“政府搭臺、藥企唱戲”模式雖是降低藥價的一劑“良藥”,但很難達到“藥到病除”的效果。降低藥價,不能只在技術層面想辦法。
嘉賓
陳珞珈
中國衛生經濟學會副會長、
中國中醫科學院望京醫院院長
朱恒鵬
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教授
孫東東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趙偉(化名)
中國社科院經濟學博士
北京某三甲醫院副院長
藥品加成沒了,
配送成本高了
《中國經濟周刊》:政府建立統一的招標平臺,集中采購藥品,這對降低藥價將產生多大的影響?
北京某三甲醫院副院長: 我認為意義不大,6205種診療藥品只是冰山一角,還有10萬種藥品都是市場定價,“同藥同價’的范圍還是太窄。以高血壓患者的常見處方為例,其中四種藥品是這次統一招標的藥,一共能便宜三四十塊錢;但另外兩種藥不是統一招標的降價藥,漲上一百塊錢是很輕松的,再加上檢查費用,總額一樣不便宜,病人得不到實惠。
陳珞珈:好的政策需要重視細節,否則實際運作的結果會與設想相差甚遠。集中招標采購需要成本,有人來做招標工作就要支付工資吧。招標完了配送也需要成本,配送的路費也不便宜。目前,給我們醫院配送的廠家拿到的利潤是藥品成本的3%,其他各省一般都在8%~10%。醫院的藥品加成率也就是15%左右,醫改把醫院藥品的加成率全部拿掉了,結果現在搞配送就占到了8%,招標再用2%~3%,就占到了11%。也就是說政府費盡周折,真正降下來的藥價卻可能很有限。
孫東東:配送環節如果操作不當,會使統一招標平臺節省的花費“功虧一簣”。這一制度最先是在寧夏試行的,效果很好,但前提是寧夏面積很小,配送方便,再遠的縣鄉一兩天就跑到了,北京也同樣,配送不是問題,可是拿到內蒙、新疆去,就行不通了,配送成本會是藥價的幾倍。
地方保護
或讓患者買不到好藥
《中國經濟周刊》:最近,中部某省實行藥品統一招標、集中采購后,有藥企和專家認為,出現了“超低價中標”現象,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甚至有專家表示,“藥價虛低”帶來的后果或許比“藥品虛高”更為嚴重。對此,您怎么看?
趙偉:藥品銷售利益鏈關系到部分區域的經濟利益,原來的情況是,本地藥不管藥價高低,多在本地銷售,這樣既保證了藥廠利益,也為地方貢獻了稅收。如果按照統一招標低價方獲勝的原則辦事,那么一旦外地藥品報價低于本地藥品,本地藥品就失去了銷售機會。我認為,地方政府勢必會為了地區穩定和財政收入對集中采購制度加以抵抗,以此保護部分企業的利益。
醫改的最大障礙,是既得利益集團很難被撼動。賺錢的藥廠、醫院,還有個別享受好處的政府主管部門官員,誰都不愿意放棄到手的利益,而這部分人在醫改進程中擁有極大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朱恒鵬:大多數基本藥物,各省份能自給自足,所以地方保護主義往往占上風。比如一個省份,同樣一種藥品,本省一家藥廠生產,外省也有幾家藥廠生產,這個省份最終選擇了本省藥廠的藥,說得出來的理由就是涉及到當地GDP、稅收和就業。可以想象,在這種情況下,全國藥品市場就被嚴重分割了。
孫東東:現在已經有人開始擔心統一招標中的地方保護問題了。地方保護主義如果在北京,也算是個“好事”,北京西藥有雙鶴,中藥有同仁堂,無論是數量還是品質都可以滿足北京的需求;但在別的省市可能就會出問題了,一些醫藥生產能力較弱的省市,如果只用本地藥,老百姓肯定就吃不上好藥了。
北京某三甲醫院副院長:采購規模越大、越集中,參與采購環節人員的腐敗幾率就越大。原因很簡單,利益太大了,誘惑也就大了。原來是中間商明著獲利,現在是招標人員暗著獲利。某地發生過藥企質疑藥品招標采購會在評標、定標過程中,遴選標準極不合理,致使該企業部分高質低價的藥品不能入圍而將衛生局相關人員告上法庭的事,最終結果是藥企勝訴。這是既有事實。新的利益鏈已經形成了,藥價怎么低得下來?
一切技術層面的改變
都不可能長期有效
《中國經濟周刊》:對于降低藥價,您有什么建議?
孫東東:透明的招投標環境才能讓藥品購銷行業走向更加健康的道路。有關部門應該更新監管機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厲打擊商業賄賂,避免集中采購演變成集中腐敗,“同城同高藥價”。
最根本的解決方法還是制度改革。雖然廉價藥允許企業可以在網上直接成交,少了繁瑣的中間渠道,但公立醫院“以藥養醫”的制度不改,廉價藥有可能只會出現在零差率售藥的社區醫院和藥店,公立醫院中的廉價藥依然只是藥品數量的“零頭”。
北京某三甲醫院副院長:衛生部今年下發通知,要求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年內建立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制度,對列入不良記錄的藥企,取消其所有產品入圍集中采購的資格。我認為力度不夠,應該建立全國聯動的不良記錄制度,而不是僅以省為單位進行處理,否則不良藥企就會“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在其他省市繼續競標。 在德國,行賄藥企不僅要繳納行賄金額5倍的罰金、收繳違法所得,還將被逐出市場。
趙偉:如果體制不變,一切技術層面的改變都不可能長期有效!耙运庰B醫”的問題還沒有解決好,有的地方又開始“以藥養政”了:一些地方要求中標企業繳納5%的衛生管理基金,這樣算來,藥價還是便宜不了。
朱恒鵬:應該以中標價作為最高零售價,在此基礎上,醫療機構自主確定零售價,采購供應價格則由醫院與供應商自主談判確定,政府不干預。發改委頻頻限制藥價的政策,很難讓藥品市場走向健康軌道。醫療市場應逐漸放開,藥品價格不應由政府定價,只有產生了競爭,質優價廉的藥品才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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