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制定者應當正確認識到民間資本發展對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作用。如果固有思維得不到徹底改變,則這種缺乏連續性的政策很可能又將是有始無終
文/劉濤
由國家發改委牽頭制定的《關于進一步鼓勵和促進民間投資的若干意見》(簡稱“20條”)在三易其稿之后,已于8月上旬呈報國務院,預計年內即可作為政策出臺。
表面上看,“20條”是一個很美的政策,里面充斥著諸多美好的字眼,如擴大民間資本市場準入范圍、削減行政許可事項、改進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減輕民企稅費負擔等。特別值得一提的是,“20條”里還劃定了今后民間資本可以進入的五大領域,包括基礎產業、基礎設施、金融保險、文教衛生和公共服務等領域。然而,民間資本的春天真的到了嗎?就目前情形來看,恐怕并不令人特別樂觀。
事實上,時間倒退回2001年12月,國內就已經出臺過一個《促進和引導民間投資的若干意見》,基本上只比現在的“20條”少了“進一步”三個字。筆者對比了一下兩個文件,發現其精神大致雷同。然而,八年過去了,我們依舊尷尬地在“需要進一步轉變思想觀念,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原地上踏步。不可否認,這期間的確有過國有資本的“抓大放小”和民間資本的短暫擴張;但隨著以中央企業為代表的國有經濟重整旗鼓后,特別是在有關政策的扶持下,“國進民退”再次占據了上風。
更有趣的是,2009年8月和2001年12月本身也是非常巧合的兩個時間節點,即它們都處于兩次全球經濟衰退結束或即將結束的階段。先看看2001年的《意見》,它是為了“促進和引導民間投資,有利于擴大內需”;再看一下最新的“20條”,根據媒體轉述,無非也是為了“在4萬億政府投資的經濟刺激效應遞減后,高層冀望通過“20條”新政,激勵民間投資入場接棒,驅動經濟復蘇”。顯然,個中關鍵就在于“接棒”二字。
也就是說,在全球金融危機最困難的時候,國有資本當仁不讓地瓜分完4萬億元大蛋糕,而將民間資本遠遠甩在一旁;等到危機過去,需要重振經濟繁榮了,有關部門這才想起民間資本原來還可大有作為,應當激活之。不客氣地說,這其中分明流露出一股“機會主義”的味道。
首先,在國有壟斷企業控制鐵路、電力、石油等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的格局未被打破之前,民間資本很難有機會進入相關領域。令人記憶猶新的是,2005年2月,國務院曾出臺過一個著名的“非公36條”,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電力、電信、鐵路、民航、石油等壟斷行業。遺憾的是,這一政策在實施過程中,卻不斷遭遇既得利益集團的強大阻力。
其次,即便民間資本勉強擠進傳統上的一些壟斷行業,由于無法理順其中盤根錯節的關系,最終不得不狼狽退出。例如,未來四年湖北省鐵路建設投資總額達1500億元,但目前資金來源主要是政府投資和銀行貸款。盡管政策并不限制社會資本進入,但在政企不分的管理體制下,鐵路投資的清算體系不透明公開,沒有哪個民間資本敢真正進入。
再次,從理論上講,民間資本也有可能進入金融和教育這些服務產業,但它們從進入之日起,就面臨著力量完全不對等的較量。民辦學校的捉襟見肘之于公立重點學校的全額財政撥款,民間金融機構的融資困境之于國有商業銀行的財大氣粗,都是實力懸殊的“競爭”。
8月份,中國銀監會發布了《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啟動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審批工作。盡管根據該試點辦法,消費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資人為境內外金融機構和銀監會認可的其他出資人,民間資本似乎也可以進入,但試點辦法同時又給消費金融公司設置了較高的準入門檻(須具有五年以上消費金融領域的從業經驗,且注冊資本不少于3億元,最近一年年末總資產不低于600億元),客觀上也只有大型國有金融機構和外資金融機構有實力進入。
政策制定者應當正確認識到民間資本發展對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作用。如果固有思維得不到徹底改變,則這種缺乏連續性的政策很可能又將是有始無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