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蛻變”與“升華”:
國家高新區發展思路需做“五大轉變”
國家高新區如何完成真正意義上的“第二次創業”,真正成為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發動機和示范區,是我國“十二五”期間科技創新與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一環。
筆者在科技部戰略研究院工作期間,曾經對全國40多個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和100多個火炬特色產業基地進行過調研。從觀察到的現象和整理出來的相關數據,對國家高新區的未來發展可以歸納出五個初步的方向性思路。
第一個轉變,以“財富取向”為主的高新區通常都非常注重科技成果的轉移、轉化,注重讓技術盡快變成財富,其財富效應通常都比較突出。所以,對于正在建設中的一些國家級高新區,“財富取向”更應該成為主基調。
第二個轉變,是從“抓大放小”到“抓大育小”。在大量調研中,筆者觀察到:那些引大資、招大商、做大企的高新區,通常是熱鬧一陣子就沒有了后勁,而那些在“抓大”的同時,通過孵化器、加速器等不斷孵化、撫育創新企業、創業企業的高新區,則出現了一撥接一撥的明星企業和新興產業,高新區整體發展也始終保持著旺盛的活力。一批又一批的中小企業像第二曲線、第三曲線一樣,成長為明日之星、后日之星。如一些位于珠三角、長三角地區的高新區,由于孵化器、孵化政策比較發達和完善,群體性創新和創業成為高新區持續不竭的動力。因此,我認為,國家高新區的企業發展戰略,必須從“抓大放小”的思路轉變到“抓大育小”的思路上來,否則高新區很快就失去了發展后勁。
第三個轉變,是從“官本創新”到“民本創新”。如眾所周知,創新的本質是一個技術的經濟化過程,也是一個多主體互動合成的結果,國家的政策應該重視和充分利用“民本創新”,而不要把眼光僅僅局限在“官本創新”上。在調研中發現,那些把大量創新資源過度地配置給國家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高新區,其創新成果并不顯著,而把主要資源配置給大量民營企業的高新區,創新成果都很豐厚,且這些創新成果很快從“創新優勢”轉變為“財富優勢”,為高新區進一步創新提供了更好的資源和條件。
第四個轉變,是從“精英獨占”到“草根分享”。高新區是創新資源的積聚地,也是創新資源的再配置地。在調研中發現,那些把創新資源過度地配置給國有“大企業”、國際“大企業”以及國家“大專家”、“大學者”的高新區,技術創新能力和創新成果并不高。相反,那些拿出部分創新資源分享給“小企業”、“小人物”的高新區,卻收獲了巨大的成功,如無錫的尚德現象等。筆者認為,精英占有的創新資源過多,會極大地降低創新的效率和提高創新的成本,不利于高新區的快速發展。從更普遍意義上講,今天的“精英”都是昨天的“草根”,高新區就是要建立一套支持“草根”、培育“精英”的創新鏈條。對一些高新區來說,可以設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天使基金以及創新獎勵基金等。
第五個轉變,是從“內化創新”到“創新外化”。在對企業和區域調研中,筆者還發現了一個令人深思的現象:單個企業的內部創新,由于不能充分市場化,常常導致大量成果不能產業化,而圍繞核心企業進行的外部創新,則比較容易實現產業化。典型的案例是奇瑞汽車。早期奇瑞汽車各個主要零部件的研發活動都在主機廠進行,零部件廠商只是按圖生產,結果是技術難以進步,成本難以下降,高級技術人員難以留住。經過認真分析,決定把大部分技術創新活動外部化,即零部件廠商本身負責自己模塊部分的所有技術創新活動,主機廠與零部件廠商是完全的市場關系,結果大量新成果、新產品不斷出來,汽車質量提高了,成本下降了,競爭力自然提高了。實際上,對于那些有一定數量大企業的高新區來說,利用大企業設立專業化創業投資基金的方式,引導技術團隊進行創新外化型的創業活動,更有利于形成大企業與小企業的雙贏格局。所以,我認為,高新區應該積極推進“創新外化”的技術創新模式,使高新區的主導產業向創新集群形態發展。
文/房漢廷
房漢廷
科學技術部科技經費監管服務中心 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