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國資》 見習記者 王坤
充分正確認識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價值觀的體現,既是社會要求也應該是企業自身主動性的行為
2009年6月11日,上海市國資委組織召開了系統內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座談會,9家企業集團代表就什么是企業社會責任、企業該如何履行社會責任等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
明晰責任 加強認識
座談會上,上海久事公司的發言代表了部分企業的心聲。久事公司代表認為,從以往來看,企業一直都在無意識地履行著社會責任,特別是國有企業更是在社會責任領域耗心勞力;但卻因為認識上的不足,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的過程中并沒有與有關部門的要求結合起來,變被動為主動。同時由于沒有一個系統性連貫性的做法,以致企業在社會責任領域的所作所為往往都不被外界所知。
而這種做了好事留不下名的尷尬卻是眾多國有企業的普遍現象,上汽集團新聞發言人薛浩表示,上汽作為一個有歷史包袱的國企,企業自身的發展和履行社會責任具有很高的重合性,但以往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識卻都局限在社會公益領域。
過去的且不說,就說近年來因為參與國際、國內活動,如奧運會贊助支持、印尼海嘯救援;參與慈善事業,捐助醫院學校等就有不菲的資金投入。但這些投入基本上沒有形成系統的統計數字,所以只能是—茶壺里煮餃子,有口難言。
做好事不留名,是社會上一直以來就倡導的雷鋒精神,但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卻并不是孤立的行為,國有企業有責任起到應有的帶頭先鋒作用,但因為認識上的不足,這一作用被明顯弱化,是令人遺憾的。
而這種認識上的不足非但使一些國有企業錯失了社會贊譽,更在于會使一些企業錯失了參與進來的機會。
光明集團代表邱黎明認為,企業社會責任相當廣泛,但首先要明確主次,國有企業的核心就是保值、增值,國有企業要把實現國企盈利作為工作的核心,不盈利就沒有資格談國企的社會責任。
上海城投集團公司的代表則表示,在以往的履行社會責任中,更多的是依靠企業員工自掏腰包的資金籌集,不能拿財政的錢做公益。
明確權利 加強規范
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是其不可推卸的義務,但同時,作為企業,其本身又擔負著一定的經濟指標,在社會責任上耗費的精力太多,勢必會影響企業的正常運營。因此,進一步明確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內容,規范其履行方式,形成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報告迫在眉睫。
上海建工集團代表朱偉康認為,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實質沒有變,但形式、內容已變。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要從企業內部和外部兩個方面看,國有企業要明晰履行社會責任的義務,也要明確自身的權利,國有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中還需要政府層面的多支持。
從企業內部來講,履行社會責任,首先是要實現增值保值;其次是要實現企業內部的穩定安定;再次則是要確保企業內部領導以及管理層的清正廉潔;最后還要要確保職工就業。
而從企業外部來講,履行社會責任則比較復雜,即使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時國有企業是不計成本的投入,但這種“先打仗,后算賬”的戰略部署也并非無往不利。因為無法明確企業權利,企業在具體工作中,一旦與居民產生矛盾,企業往往不能很好地協調。
華誼集團代表王振敏認為,化工企業在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領域起步較早,已經形成履行社會責任的理念,履行社會責任不計成本。但同樣希望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的過程中要避免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的雙重標準。
電氣集團代表周之龍認為,只有明確國有企業社會責任的義務和權利,才能避免政府把自身的行政義務轉化為企業的社會責任。
對此,國資委副主任劉燮提出,充分正確認識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價值觀的體現,既是社會要求也應該是企業自身主動性的行為,要把社會責任體系建設同宣傳優秀企業相結合,建立一種機制,把企業責任融入決策和管理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