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想一個問題:國內稍有幾分成色的人才,總是在市場上跳來跳去,獵頭生意竟然做到了主管層次;作為雇主的企業,在苦苦尋求留人良策。其實,頻頻跳槽對誰都不是好事,人才自身素質不見得有長進,企業的直接損失和機會成本卻大增。問題出在哪兒?具體個案復雜多樣,我們試著找找一般規律,從而找到留人的根本所在。
關于保留人才,國內企業界最流行一句話: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事業留人。其中隱
含著這樣的假設:待遇、感情和事業,是人才在企業工作的驅動力,也是人才對企業的期望性需求。這個假設雖不算完滿,也基本上抓住了關鍵。
待遇常常是企業留人的第一招,無論國企還是民企,為了留住(包括吸引)緊缺而重要的人才,在外部市場誘惑與人才價值實現的雙重夾擊下,待遇節節攀升乃至不斷突破內部薪資框架。待遇越來越豐厚,待遇組合——工資、福利、獎金、股權期權等——越來越豐富,可能奏效于一時。但僅憑高待遇,很難真正起到激勵作用,很難長久地留住人才之心。如果只用待遇留人,那惡意挖角者只要開出更高的待遇,就可能輕而易舉地將人才獵取。
錢的確不是萬能的,企業更加重視“感情留人”,這大概包括兩個層次:大的感情指企業文化,以人為本、尊重人才、人盡其才的機制和氛圍,自然會博得人才的好感;小的感情指私人感情,企業各級領導有愛才惜才之心,表現出關心人才、用好人才的行為,相信會贏得人才的信任。人才說到底是人,有理性的一面,也有感性的一面;若是動了真感情,確實能增加幾分歸屬感和凝聚力。感情容易奏效卻并不可靠,尤其私人化的感情關系更不牢靠。
人才需要獲得職業發展,以實現價值回報;越優秀的人才越渴求發展,越期望擁有更大的發展空間,以滿足個人成就。這對企業提出了要求:為人才提供“事業”機會。唯有企業可持續發展,并“事業”有成,人才才有發展空間,才有成就事業的機會。如此看來,“事業留人”幾乎是不得已而為之。就算不得已也罷,只要人才有了事業心,就會安心地在企業工作,這正是企業所期望的。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如何讓人才堅定自己的事業心?
人才自覺不自覺地設定著自己的發展預期,一旦判定在此企業實現不了預期目標時,就可能會跳槽到彼企業——雖然彼企業的預期并不清晰。因此,企業要想留住人才特別是長期保留關鍵人才,就要明確相對清晰的事業理念——使命、愿景、核心價值觀:設置相對穩定的治理結構——股東、董事會、經營層;設計相對清晰的人才機制——培養、激勵、發展,從而建立起人才對本企業更為穩定和清晰的預期,使人才對本企業的長期可持續發展充滿信心,并且心甘情愿與企業共同成長、共度難關、共享事業。
無恒產者無恒心,能清晰地預見到若干年后自己的生活狀態,這大大超越了“待遇留人”的意義。而穩定的理念、架構和機制的發動,遠遠勝于“感情留人”的驅動,因為人畢竟更樂于主動地做出選擇。至于“事業留人”,關鍵是企業把“事業”清晰化,而且始終堅定不移,既讓人看明白,也讓人深信不疑。但最最關鍵的,還是企業與人和諧一體,扎扎實實做好工作。否則,所謂的“企業留人”就成了偽命題。
稿件來源:佐佑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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