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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企業不補償 高管跳槽無保密義務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 15:50 時代信報
專家解讀《勞動合同法》,競業限制期不得超過兩年 信報訊 (記者 陳敏 實習生 李慧娟) 《勞動合同法》明年1月1日起實施,日前,全國人大法工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有關專家來渝巡講,對《勞動合同法》條款進行了詳細解讀。企業高管跳槽或被解聘,是否可以到同行業單位工作?員工被提前解聘,單位是否應該給予補償?專家稱,《勞動合同法》實施過程中必將面對五大焦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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