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社會責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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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7日 16:39 《管理學家》 | |||||||||
金十七 企業社會責任不僅在西方是個熱點話題,在中國,也日益成為一個熱點話題。2005年10月,在美國的《REASON》雜志上,來自學術界和企業界的幾位名人就企業社會責任展開了一場辯論(見www.reason.com/0510/fe.mf.rethinking.shtml);2005年秋季的<斯坦福社會創新評論》(Stanford Social Innovation Review)上也發表了德博拉•多恩女士(M
什么是企業社會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的英文是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也譯作公司社會責任。世界銀行在2003年的一份報告中將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企業承諾與其員工、他們的家庭、社區和社會一起采取既對企業又對社會發展有利的手段來全面改善員工的生活質量,從而為可持續經濟發展做出貢獻。目前國際上普遍認同的企業社會責任的理念認為,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負有責任的同時,還要承擔對社會和環境的責任,包括遵守商業道德、安全生產、職業健康、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節約資源等。 企業社會責任的支持者認為,企業是有“社會良心”的。因此,企業不僅僅考慮利潤,也在關心其它的社會效益,企業有責任為提高就業率、消除歧視、減少污染等事項做出努力。 最早的企業社會責任反對派大概是三十五年前的米爾頓.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這位日后的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貨幣主義經濟學的開山鼻祖在為紐約時報雜志(New York Times Magazine)寫的一篇文章的題目就是《企業的社會責任是提升利潤》。弗里德曼認為,那些支持企業社會責任的人是在幻想純粹的無瑕疵的社會主義,而認同這種理念的企業家是不自覺地成為了左派知識界的傀儡。 約翰.麥肯(John Mackey)是一位信仰企業社會責任的企業家。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麥肯投資4萬5千美元創立了全食市場公司(Whole Foods Market, Inc.)。2004年,該公司的銷售收入是46億美元,凈利潤1.6億美元,市值達80億美元以上。早在1985年,公司就決定將每年凈利潤的5%捐獻給慈善事業。自那時起,歷經1989年引入風險投資,1992年公司上市,直到今天,二十年過去了,不管是風險投資人還是公司的股票持有者,都認可公司的這一做法。 麥肯和弗里德曼在《REASON》雜志上辯論的核心問題是企業利潤最大化是目的還是手段。麥肯認為,企業利潤最大化只是一個手段,用來達到企業家為企業設定的更高境界的、更深遠的目的。如果一家企業以利潤最大化為目的,讓顧客滿意就僅僅是一種手段;但如果企業以讓顧客滿意為目的,利潤最大化就僅僅是一種手段,利潤越多,企業越能更加全心全意地為顧客服務。例如,在麥肯領導的全食市場公司,公司的成功被定義為公司能夠為顧客、員工、股東、供應商、社區和環境都創造價值。麥肯總結說,人吃飯是為了活著,但絕大多數人活著不僅僅是為了吃飯。 麥肯還將企業類比為人的成長。麥肯說,當我們是幼兒的時候,我們都曾有過一段以自我為中心的時期。然后,隨著我們逐漸長大,我們開始關愛我們的家庭、朋友、社區和國家。我們的愛心還會擴散到不同國家、種族和宗教信仰的人群甚至不同生物身上。企業,作為人類經濟活動的產物,也應該追求境界更高的企業目標。企業要走出自己的幼兒期。 類似于麥肯的這個比喻,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教授喬·貝肯(Joel Bakan)提出了另外一個比喻和不同的意見。他在《斯坦福社會創新評論》上說,我們這個社會把企業稱為“法人”,這個“法人”可以擁有財產、簽署合同、打官司,活脫脫像個人。公司法對于這個“法人”的法定基本要求是公司要盡可能地運用股東注入的資金為股東利益服務,這就是這個“法人”的本質:眼里只有股東利益,為了股東利益要冷酷無情。然而與此同時,這個“法人”又用企業社會責任把自己打扮成我們的朋友、鄰居、一個有愛心的慈善家。根據任何精神病學科入門級教材的定義,這個“法人”是一個精神病患者,因為這個“法人”具有雙重人格,同時過著兩種不同的生活。扮演公司管理層的人感覺到了這種精神層面的沖突,而企業社會責任則為他們舒緩這種沖突、減低自己內心的負罪感提供了渠道。 為了回應麥肯,弗里德曼繼三十五年前的那篇《企業的社會責任是提升利潤》之后,再次發表自己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看法。他認為,自己和麥肯并無本質分歧。全食市場公司將讓顧客滿意放在首位,正是成功企業應有的做法,因為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地實現利潤最大化和股東利益最大化。看起來他和麥肯在這里的分歧似乎是一個“先有蛋還是先有雞”的問題。但是,弗里德曼不這樣認為,作為一位推崇自由市場經濟的經濟學家,他進一步指出,市場通過“看不見的手”發揮作用是目前已知的、最有效率的資源配置手段。正是由于每一個企業以利潤最大化作為自己的目的,并為此而不懈努力,在自由市場機制的作用下,整個社會才能自然而然地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才能最有效率地為所有人,包括顧客、員工、股東、供應商、社區和環境都創造價值。所以,在微觀經濟層面,利潤最大化應該是企業的目的;在宏觀經濟層面,利潤最大化對于整個社會而言是一種為達到社會價值最大化的手段。 塞普拉斯半導體公司(Cypress Semiconductor)的創始人和CEO,T.J.羅杰斯(T. J. Rodgers),曾經被《財富》雜志評為美國最嚴厲的老板之一,也站在弗里德曼這一邊補充證據說道,半導體工業不斷地追求利潤最大化,將一枚晶體管的成本從1960年的三美元降到今天的百萬分之三美元。如果沒有這樣的進步,麥肯先生的全食市場公司可能還要雇用大量的簿記人員來手工記帳。如果那樣,全食市場公司的利潤就會比現在低,向社會做出的捐獻也會比現在少。 德博拉•多恩女士(Ms. Deborah Doane)在《斯坦福社會創新評論》發表《企業社會責任的神話》一文,對于弗里德曼描述的“看不見的手”的自由市場機制是否有效提出了疑問。德博拉•多恩女士是企業責任聯盟(CORE Coalition)的主席,該聯盟是一個由超過130家非政府組織、社會組織和個人組成的聯盟,旨在敦促企業改善其環保和社會表現。多恩女士認為,現代資本市場對于企業的經營方向影響很大,但資本市場太看重短期利益,而企業投資于環保和社會福利事業的回報期往往太長。例如,盡管沃瑪特由于勞工福利問題被起訴,它仍然被資本市場看作是一家成功的公司;而好市多(COSTCO),由于成本高而競爭力低,則面臨著股東要求其減少員工福利的壓力。多恩引用馬喬里·凱利(Marjorie Kelly)的一句話描述說“現在的股東不像是企業的投資者,而更像是壓榨者”。 因此,多恩建議考慮其它一些方法來達到企業社會責任所追求的目標,例如,對公司行為的行政上和法律上的規范,以及改變目前占主流的公司法律結構。在英國,多恩領導的CORE聯盟已經建議英國的公司法做出修改,要求公司董事會成員不僅僅對股東負責,也對其它利益相關者(包括員工、社區及環境)負有責任。公司必須考慮并減少對其它利益相關者的負面影響,并就此進行報告。 在我國的政府機構、企業、社會組織和學術界積極討論企業社會責任的時候,我們了解一下西方社會對于企業社會責任的思考,無疑有助于使我們的討論更加深入和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