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樣避開因人設事的陷阱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3日 15:24 《中外管理》
文/ 葛建華 當所有企業(yè)都看重績效時,須知只有建立不以人為中心的職位設計,才可能評估績效。 中國企業(yè)傳統(tǒng)就是“能人經(jīng)濟”,很多初創(chuàng)立的企業(yè)都是家族企業(yè)或是幾個人合伙!耙蛉嗽O事”是最典型的用人舉措,“拉來或留住一個能人”成為許多企業(yè)實現(xiàn)從小到大的轉變中最為顯著的特點。以人為中心,是許多企業(yè)的制勝之道。 但“因人設事”真得應該在企業(yè)成長過程中一脈相承嗎?尤其是,當許多民企在市場占有率和企業(yè)規(guī)模上完成跨越時,是否做到了,審視自己是否忽視了從“因人設事”到“因事用人”的用人理念的轉變? 管理就是“用人做事” 管理,存在兩個側面:一個是經(jīng)濟價值組織,功利性的;一個是人類共同社會,協(xié)作性的。從管理者所要面對的對象角度,就是:一個是工作、一個是人。所以,簡單來說,管理就是“用人做事”。 杜拉克就這個“老話題“旗幟鮮明地表述過自己的觀點:我們要堅持因事用人而非因人設事。 事實上,無數(shù)現(xiàn)實案例早已經(jīng)證明,因人設事會為企業(yè)造成諸多潛在危機。 其一,因人設事會導致組織紊亂,因為個人而影響組織。職位設計是把組織作為有機體看待的,各個職位都相互聯(lián)系、相互依存,組織中任何一個職位的變更都會造成一連串的連鎖反應。所以,杜拉克說:因人設事的結果,是為了安插某一個人,一大群人都受到連累。企業(yè)家們愛才心切,常為挽留人才而空降一個職位。但一個職位必然對應一個權力和責任體系,牽一發(fā)而動全身,整個組織都會因為一個新的職位的出現(xiàn)而產(chǎn)生震蕩和調整。當然,中國企業(yè)家經(jīng)常使用虛職,但這明顯地妨礙了組織的效率,影響到了原本其他職位上的人。 其二,堅持因事用人而非因人設事才能為組織提供所需的各種人才,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容忍各色人等的脾氣和個性”。因為只有能容忍這些差異,“企業(yè)內部關系才能保持以任務為重心,而非以人為重心”。杜拉克說,衡量成就的高低,應該按照貢獻和績效的客觀標準。而只有在職位的設計和劃分不以人為中心時,這種衡量才有可能。他尖銳地指出,在很多企業(yè)身上存在一個通。河萌说臅r候,只考慮“我喜歡這個人嗎”或“這個人能用嗎”,而不會考慮“這個人在這個職位上能不能干得非常出色”。 其三,“因人設事的結果,是必將產(chǎn)生恩怨派系”。盡管敏感,但這一話題卻客觀存在。尤其在中國,人事決策缺失公平和公正常使員工怨聲載道,這樣做,就會趕走了好人,或破壞了好人的干勁。而派系的形成必然導致群體思維,企業(yè)喪失了不同的聲音,將缺乏改變的能力。 當然,因人設事并非全不可取。在很多企業(yè)的成立初期,都是規(guī)模極小、事務極簡,客觀情況往往是因人設事對企業(yè)的迅速成長反而有利,這是許多小企業(yè)深有體會的。但需要強調的是,當企業(yè)成長到一定階段和規(guī)模之后,抱守因人設事卻是大忌。 另外,對特殊才能的人才,為發(fā)揮他的長處可單獨設置職位。核心人才資源帶來的益處大于組織調整的損耗時,才可以破例。 脫離因人設事的陷阱 杜拉克提出四個用人所長的原則,以幫助管理者脫離因人設事的陷阱。 首先,職位設置要合情合理。只有“讓平凡人都能做出不平凡的事”的組織,才是好的組織。組織的好壞不是由天才來驗證的,一個職位由幾個人擔任都失敗了,則要考慮重新設計。常人不可勝任的職位設計是失敗的,也是不現(xiàn)實的。更進一步講,職位的設置正是要發(fā)揮“組織”的作用,1+1>2的事才是組織要做的事。任何一個職位都不應當期待天才,而是要讓平常人努力了都能勝任。 其次,職務要求要嚴格,而涵蓋則要廣。“合理的職位,是對具有才干的人的挑戰(zhàn)”。同時,職位的涵蓋很廣,可以充分激活員工,讓他們“把與任務有關的優(yōu)勢轉化為確定的成果”。杜拉克強調:職位設計忌過于具體,員工都是普通人,不是經(jīng)過特殊加工和特殊設計的人。而且,職位的要求會隨環(huán)境變化而劇烈變動,如果職位要求過于具體,則適合這種特殊要求的特殊人員,極有可能在變動中馬上變得不合格。一些調查結論也支持了杜拉克的論斷:凡是最能發(fā)揮其特長,而且最受到挑戰(zhàn)的人,他的工作肯定最起勁,也肯定最能有所成就。職位涵蓋范圍太窄,不足以對員工的能力形成挑戰(zhàn),其結果就是讓員工不滿而離職或者成了喪失斗志的“老油條”。 再次,先評價后任職。一個職位需要有人來承擔時,必須先對人選做出正確的評價。杜拉克強調:“我們所能評估的,只有績效。我們所應該評估的,也只有績效。”他同時又指出:一個人績效如何,只有在組織希望此人做出具體成績的背景下,才能評估出來。 杜拉克在《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中提出了一個有效管理者使用的評估方式,首先列出某人過去職務和現(xiàn)任職務所期望的貢獻,再把某人的實際績效記錄與這兩項期望貢獻相對照,然后檢討四個問題: 1 . 哪方面的工作他確實做得很好? 2 . 因此,哪方面的工作他可能會做得更好? 3 . 為了充分發(fā)揮他的長處,他還應該再學習或獲得哪些知識? 4 . 如果我有個兒子或女兒,我愿意讓我的子女在他的指導下工作嗎? 這套方式以當事人的長處為重心,以當事人能做些什么開始。這就是卓有成效的管理者在用人時的思考方式:首先考慮某人能做些什么,而不是先考慮職位的要求是什么。而且考慮時絕不會只局限于這個職位。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用到此人的長處,而非僅僅找到一個符合條件的人。 當然,杜拉克對有品格污點的人深惡痛絕!罢钡钠犯癖旧聿⒉灰欢艹删褪裁矗且粋人如果缺乏正直和誠實,則足以敗事”。 最后,用人所長,容人之短。一個人能夠做什么,才是組織器重他的原因。而他不能做什么,則僅是他的限制,僅此而已。同時,杜拉克更進一步指出:用人所長,不僅是有效性的要素,也是主管對下屬的道義責任,是主管對其職權和地位的責任。專注于人之所短,不僅愚不可及,更是有虧職守。
【 新浪財經(jīng)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