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近30年外逃官員4000人 人均卷走1億
目前,中央紀委監察部與中組部、公安部、司法部、外交部等多個部門建立了防范違紀違法公職人員外逃工作協調機制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中央紀委副書記李玉賦8日在中央紀委監察部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通報2009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透露以上消息。
李玉賦介紹,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已形成懲防體系建設牽頭單位和協辦單位抓反腐倡廉建設的工作合力。
他說,目前,中央和國家機關17個牽頭單位和協辦單位建立了聯席會議機制,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聯合下發了建立懲防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制度的有關文件,確定了工作程序。中紀委、監察部與中組部、公安部、司法部、外交部等多個部門建立了防范違紀違法公職人員外逃工作協調機制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近30年來,外逃官員數量約為4000人,攜走資金約500多億美元,算起來平均約1億元人民幣。
至于貪官的逃向,此間有專家分析,最受歡迎的目的地是那些有獨立司法體系的國家。
而那些案值大、身份高的官員,最看中的是美國、加拿大等移民國家。原溫州市副市長楊秀珠外逃美國,原廈門市副市長藍甫外逃澳大利亞,原云南省委書記高嚴外逃澳大利亞,原貴州省交通廳長盧萬里外逃斐濟,原河南高速公路公司老總童言白外逃美國,而海內外“知名度”較高的廈門遠華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已經“賴”在加拿大10年。
而身份較低的則選擇非洲、拉美、東歐或者其他中國周邊的一些國家,落腳后再伺機向西方發達國家過渡。
貪官出逃的路徑已不那么神秘,通常會經過聚斂財產——海外安家——資產轉移——擇機出逃——滯留不歸等幾個步驟,初始階段的聚斂財產過程與一般貪官相比并無太大差異。
“一家兩制”是媒體的形象稱謂:一些人自己在中國國內繼續做官,配偶子女則申請綠卡或者外國籍。他們把自己所貪來的錢早些轉移,并為自己披上“救生衣”,見機行事,一有風吹草動,馬上可以只身外逃。
外逃貪官很多是有權的“一把手”,也有直接與錢打交道的銀行職員,如建行東莞分行原金庫保管員林進財、陳國強,中國銀行南海支行原丹灶辦事處信貸員謝炳峰、麥容輝等等。
(據重慶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