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創新模式的開放性與封閉性是相對的,沒有絕對的封閉式創新,也沒有絕對的開放式創新,它們之間僅是程度的差異。開放式創新與封閉式創新也沒有絕對的優劣之分,兩種創新模式都有自己適用的條件。企業對創新模式的選用,建立在對企業內外部影響創新的主要因素的縝密分析基礎之上。
影響企業選用創新模式的內部因素
1。企業的組織結構。具體包括組織分權程度和組織文化的開放程度等,這又與組織的規模、占據主導地位的管理風格、生產過程的復雜性等因素有關。開放式創新需要企業更高程度的組織分權和更開放的組織文化,僵化的、過于集權的組織結構與封閉的組織文化將會導致企業成員之間以及企業與外部的創新信息交流難以進行,進而影響企業的開放式創新。
2。企業的創新激勵機制。完善的創新激勵機制(其中必須包括對失敗創新行為的激勵機制)一方面可以吸引外部人才,留住現有人才,保持企業創新的動力;另一方面不但可以激發企業的內在創新動力,還可以激勵技術人員向外發掘更多的創新資源。激勵制度的缺失會直接導致技術人員的創新動力不足:一方面,技術人員的創新收益與創新成本不對稱,難以調動他們創新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另一方面,管理人員可能會產生放棄短期效益不明顯但有利于企業長遠發展的創新計劃的傾向,從而不利于企業的長期持續發展。
3。企業的人力資源狀況。在封閉式創新模式下,IBM、GE、寶潔之類優秀的大企業破了命地以最優厚的待遇吸引那些最優秀的人才,以此強化自己內部的研發能力。而在開放式創新模式下,企業也許需要的不是這種“最聰明”的研發人才,而是需要那些能夠“空手套白狼”的企業家型人才,他們也許只對某些技術有淺微的理解,但是這已經足夠了,他們是一部“檢索器”,能夠檢索到企業最需要的那些核心技術并設法移植過來。因此,創新對人才的要求已經明顯地從“智商”轉換到了“情商”和“搜商”。例如,微軟就希望員工是“具有商業頭腦的技術天才”。
4。企業技術的類型。研究發現,產品類技術是有可能從外部獲得的,但基礎類技術卻不太可能從外部獲得。能否通過購并的方式進行集成創新,關鍵取決于技術難度。對于短期內(2~3年)能夠實現的技術創新,一般通過風險投資的幫助。但對于需要較長時間(3年以上)才能實現的技術創新,就必須依靠企業自身的研發積累來進行。
5。企業對創新的需求強度。企業對創新的需求越強烈,越適合開放式創新;反之,適合封閉式創新。例如,寶潔公司的開放式創新是不得已而為之的。在2000年以前,因為規模過于龐大,寶潔每年需要新創造20億美元的收入,才能使股東收益高于行業平均水平,而通過內部員工迸發創意提高營業收入是非常困難的,因此只有采取開放式創新。
6。企業創新的革新性程度。對漸進式創新(即企業的創新與外部組織、行業以前創新情況的關聯性)的需要也會影響企業的創新模式,因為如果企業的創新要以外界的創新、行業以前的創新為基礎的話,越需要開放式的創新模式。對于突破性創新,則既可以通過開放式創新,也可以通過封閉式創新。
7。企業內部的流程差異。企業內部不同的流程階段需要不同的創新模式,非核心流程往往適用開放式創新,核心流程則主要通過封閉式創新。以英特爾公司為例,它主要通過開放式創新來獲取產品創意,每年都要花費超過1億美元資助大學的科學研究。但對于這些創意的開發,英特爾則通過它的內部實驗室進行,并且這部分業務活動非常保密,極少會把其中的任何成果向外專利授權給其他公司。
8。企業的創新管理能力。企業必須能夠及時發現并準確評價具有很高市場價值的創新項目,同時能夠通過整合企業內部和外部的創新資源來實現這些項目的市場價值,并對整個創新網絡進行有效的管理。企業在評估創新項目的價值的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假陽性”(false positive,即為價值較低的項目過度投入)或“假陰性”(false negative,即錯失極有價值的項目)的現象,并且大部分創新項目的價值處于非常有價值與毫無價值這兩個極端的中間過渡狀態,加大研發就能非常有價值,減少研發就可能毫無價值。因此,判斷創新項目的價值大小是非常困難的。企業還要具有技術轉換能力(即將外部的技術信息轉化為企業新的技術基礎和技術能力,彌補企業所擁有的知識或技術與目前的市場需求之間的差距gap的能力)和技術擴散能力(即通過技術在企業外部的擴散獲取最大利潤的能力)。
影響企業選用創新模式的外部因素
1。市場需求特征。一般地,市場需求波動性越大,越需要企業采用開放式的創新模式以滿足不斷變化的需求。例如,1997~2003年是華為公司實現從相對封閉創新走向開放式創新的階段。隨著產品的多元化以及市場的不斷擴大,華為發現無論是技術上還是管理上,企業內部的創新都遠遠跟不上需求的增長。通過開放式創新,華為開始從以前超速的無序發展,走向規范化、規模化的有序發展,并逐漸與國際接軌。
2。企業創新成果的通用性。即企業的創新成果對大量使用者的直接與潛在價值。企業創新成果的價值越大,越需要面向大量不同(直接或潛在)的使用者,充分了解他們的需求,整合內外部資源,進行更加有針對性的研發和生產,開發出適合更多客戶的產品和服務。
3。企業創新資源的可得性。企業創新資源的來源(主要是指企業獲得風險投資的方便性、相關創新人才的可得性、產權交易的方便性)越多,越適合開放式創新;反之,只能進行封閉式創新。
4。技術進步程度。在信息通訊技術的基礎上,通過對創新技術(Innovation Technology,I.T),包括模擬、仿真、虛擬技術、數據搜尋技術以及快速定型技術等的使用,企業可以在市場信息和技術發展之間建立起更加緊密的聯系,成功地把供應商、消費者和其他途徑獲取的知識帶入創新過程中。InnoCentive.com、YourEncore.com等網站已經成為寶潔等公司獲取創新資源的重要途徑。
5。產業特征。產業特征對企業的創新模式具有較大影響。一些主要依賴于內部研發的產業(例如航空業),產業內人力資源流動性較差、風險投資較少、衍生企業極少、科研院所的研究非常有限,該產業幾乎實行徹底的封閉式創新。另一些產業(例如娛樂業),由于人力資源豐富、流動性強、風險投資多、中介組織發達、分布式創新,幾乎實行徹底的開放式創新。
6。經濟環境的開放程度。開放的市場經濟環境一方面會促進企業之間的競爭,給企業帶來巨大的創新壓力,從而激勵企業進行開放式創新;另一方面,產權交易市場和技術人才市場等的開放,會在企業外部形成豐富的創新資源,使得企業的開放式創新成為可能。
7。法律制度的完善程度和宏觀政策環境。完善的科技、經濟立法,特別是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立法,既可以保護開放式創新參與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保障了技術擴散、轉移和成果轉化的有效途徑和義務,還可以有效監督、制裁侵犯合法權益的行為。政府的政策導向,如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宣傳、資助、獎勵、稅收優惠等都將對企業實施開放式創新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